生产科副科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掘进)
生产科副科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掘进)
1.岗位职责
1.1按照矿领导和科长的要求,切实搞好对全矿掘进工作的指导并提高为掘进区队服务的意识,对区队提出的意见、信息要及时给予反馈。
1.2严格按照矿要求做好支护档案的建立工作,对区队报送的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资料归类存档。
1.3经常深入井下掘进工作面,积极参与生产管理,及时对区队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区队技术人员联系,并进行整改。
1.4对于掘进队施工的零星工程,做到始终检查监督,工程结束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其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总结。
1.5每个月月末对井下的掘进工作面进行质量验收,并对质量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1.6按照矿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对掘进作业规程及掘进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不符合规定及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整改。
1.7在每个月23日前编制好下个月的掘进计划,根据各队的地质情况编制合理的生产计划,达到计划与实际基本相符;及时填报相关的掘进报表于30日前将报表送交相关单位。
1.8积极组织相关掘进区队贯彻相关的掘进技术政策,及时编制针对性的掘进制度,并行文执行。
2.安全工作标准
2.1在科长的带领下,认真搞好采掘面接替,编制好生产计划。
2.2牵头审批开拓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2.3负责生产科职责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2.4负责各种生产计划图表的编制和各种资料的上报工作。
2.5抓好开拓掘进的日常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帮助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2.6抓好开拓掘进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推广等工作,不断提高掘进工效和综合单进。
2.7协助搞好矿井采掘接替工作和矿井年、月掘进计划的编制、实施工作。
2.8参与矿井技术改造方案的立项、审批、实施、资料整理和竣工验收工作。
2.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