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
周末和几个朋友相约在西安游玩,完毕在一家上海米线店吃饭。这是一家装修还算不错的米线店,中等规模,干净卫生,吧台点餐,唯一有些不同的是需要自己取餐。还在等饭的时候,店里的广播响了起来,“226号顾客请取餐”,这时一个中年女人走过来,大声说:“哎呀你们这个居然还要我自己去端饭,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你们这是西安第一家,居然还要顾客自己端饭的。那么烫你让我怎么端啊?!”本来自己端饭没多大的事儿,哪次去麦当劳肯德基不是自己端?但这位大姐貌似对此事十分较真,自己都走到取餐的地方了,又跟服务员理论了半天,后来她不知怎么就更火大了,直接要求退票,扬言说“你要么给我端过来,要么我就退票,要么我就去投诉你!”听到这里,我实在是为这位大姐感到无语以及愤怒以及可笑。就突然想起之前看过的文章里的一句话:“整天处于压力中的国人,长期处于没有各种优势权利的状况,而当他们有了某种权利,就恨不得将这种权利发挥到极致。”回想这几年发生的一些现象,“饭店下跪门”,“道歉门”等等,无一不是顾客对于自身“上帝”权利的极致发挥。每次遇到这种事,我都想真诚地问当事人一句,至于么?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尊,也不允许别人践踏自己的尊严。但我们宝贵的尊严一定要用这种压制别人抬高自己的方式获得么?虽然“众生皆平等”自古以来就是一句不太可能实现的乌托邦格言,但毋庸置疑的是,我们要尊重每一个生命,尊重每一个人,不管他是神龙天子,一介草民,亦或是最普通的人。当我们有某种权利时,对权利的恰当使用是必然的,但当你过分使用这种权利以彰显自己所谓的身份或者权利所有者时,真正掉价的是你自己。正如在米线店,很多人对着那个在激情演讲的大姐,意味深长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