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队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通风队长是通风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对全队安全工作负责。
1.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和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队务会和安全例会。
1.3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风量情况、通风能力、通风设施、瓦斯、煤尘、井下爆炸材料管理等情况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抓好井下爆炸材料管理及爆破作业地点现场管理工作,抓好通风设施工程质量,解决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明原因,处罚到人,教育到人,采取相应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5严格落实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井下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在矿领导的指挥下,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井下抢救工作。
1.6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加强职工自我保安意识,抓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1.7组织本单位每月“一通三防”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出的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8认真审查“一通三防”技术安全措施及各种图纸、报表。
1.9在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并妥善保护现场,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10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推广使用“一通三防”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11组织开好本队的安全例会,督促本队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并不定期对班子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1.12选好、用好班组长及全体职工,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职位上,保证全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2.安全工作标准
2.1紧紧围绕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尽职尽责。
2.2组织职工搞好通风、瓦检和爆破等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努力完成与通风有关的生产任务和矿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是业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3组织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2.4工作中模范带头、率先垂范、要求不准职工做的事情,自己首先不做,要求职工做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当好职工表率。经常深入一线、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现场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及时协调与施工区队之间的工作矛盾。自觉和职工群众打成一片,当好职工的贴心人。
2.5急、难、险任务面前认真组织、冲锋在前、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和先锋示范效应。
2.6对通风队各个工种岗位责任制、各种管理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修订和补充,严格落实奖惩。
2.7对职工提出的涉及工资、奖金分配、评优评先、福利发放等意见,认真对待,及时开会研究。属于办事员工作失误的及时责承其纠正,属于队上的偏差、错误的由队上纠正,属于职工误解的,耐心的给职工解释清楚,真正给职工一个明白,还队干一身清白。
2.8每周一组织召开队委会,传达贯彻矿安全办公会议精神,总结上周工作根据矿生产工作计划,安排本队的生产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