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电器修理工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小型电器修理工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一、一般规定
1、小型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无证不准上岗工作。
2、应熟悉《煤矿安全规范》、《电气设备防爆规范(GB3836)》及《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掌握小型电器结构性能和修理工艺。
3、上岗工作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作业前准备
1、准备检修中需要的材料及零配件。
2、计划本班次修理的小型电器件数。
3、准备好各种工具。
4、清点和整理本班交回的小型电器清扫煤尘和杂物。
三、操作标准及行为规范
1、详细检查小型电器的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和间隙及接线螺钉锈蚀情况。对不合格的小型电器,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修理。
2、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复失爆或不符合要求的隔爆面,测试绝缘,对受潮的小型电器进行干燥处理。
3、涂漆
3.1内壳涂耐弧漆。
3.2外表涂防锈漆。
4、检修后的小型电器必须进行电气检验。电气绝缘应符合要求。隔爆面应达到防爆标准规定。
5、填写检修记录,登卡上帐。
6、检修后的小型电器经防爆检查组验收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入库。
7、清点检修用的小型电器工具,打扫场地,摆放整齐,计划下一个班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