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时认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
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制定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认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
(1)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申报改定突出矿井性质的基本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