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队执行力管理办法
运输队执行力管理办法
1、严格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下一级服从上一级的指挥和安排。做到服从组织,政令畅通。
2、接受任务不讲条件,开展工作不怕困难,没有任何理由完不成工作。
3、上一级对下一级要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地分配工作任务,做到分配工作任务合情合理,任务适中,不超范围安排工作,不安排超出个人能力的工作。
4、下一级在接到任务后,应动脑筋想办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不留后遗症,不找客观理由为自己解脱。
5、下一级在接到任务后,如确有实际困难,应提前说明,不可事后汇报。
6、每日矿调度会给运输队安排的工作,因队长未安排到位或未完成,每次罚队长100元。
7、下级无故不接受任务,每次罚下级100元;无故不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而下班时,每次罚50元;推延工作时间完成当天任务不计加班工;无特殊情况推延工作时间而造成影响的,个人承担责任和罚款。
8、如果完成任务后,当天或次日出现问题,按完成工作任务质量不合格追究,每次罚100元。
9、在干工作时,标准低、质量差、完成任务打折扣、材料管理意识和质量标准化意识差、乱扔杂物等情况,给予每人次不少于50元的罚款。
10、对完成任务好,标准高质量高的人员,经队部认可,每人次不少于100元的奖励。
11、每天下午落实当天的工作情况,每天按以上制度执行奖罚,班前会通报,当月工资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