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部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12-22 20:37
来源:煤矿安全网
机运部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
为了促进事故隐患排查,规范机运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促进机运部设备安全运转,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严格执行周三安全生产及质量达标综合检查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或检查不细,不按要求检查者,将对检查人员每次罚款5元。
2.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当天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凡限期不整改,对班组、机队长一处罚款5元,检查者因落实不好,一处罚款5元。
3.凡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因处理不及时,造成事故者,视事故大小,对班组、机队长罚款20元,对检查者罚款10元,部长、书记、分管部长、主管技术员、工会主席罚款10元。
4.对矿有关部门检查反馈和安全信息报的隐患,由当日值班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台帐”,并通知有关机队长落实责任进行整改,凡愈期不整改者,每条对班组长及机队长罚款10元,专责工程技术人员罚款10元,整改签字者罚款10元。
5.对岗位、网员反馈的事故,必须有机队长签字落实责任整改,凡愈期不整改者,对工程技术人员、机队长及班组长罚款10元。
6.每月24日各机队专责技术人员按A、B级隐患汇报技术主管,将汇总结果材料整改存档,并将汇总材料经有关矿领导批示汇报有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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