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部职工假工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12-22 20:53
来源:煤矿安全网
机运部职工假工管理制度
一、请假审批制度:
1.为保证合理出勤,采取轮休制(特殊月份另定),每位职工正常出勤为制度工作日,轮休外休班由各主管队长批。
2.职工病假1—2天由工会主席批,3天以上由主管副部长批后,经书记批(住院的除外),年休假、探亲假由部长批。
二.劳动纪律处罚规定:
1.记工不下井扣除当日工,另罚50元,方可上班,受牵连者一样对待,早升坑者扣工,班长另扣20元,出现事故按事故处理,矿查自负,矿勤一天扣30元。
2.全体职工正点点名上班,严格考核,迟到者5-10分钟扣5元,人员不够1人次扣班长5元。由当班评估单出现,值班记工员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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