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部班组长管理办法
机运部班组长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班组长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能源办字[2006]136号)的要求,为规范、加强我部班组长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的至关重要作用,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长期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组长任职条件:
1、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5年以上;
5、经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班组长安全技术资格证书》。
二、班组长的职责
1、是本班组安全第一责任者,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就停止生产。
2、与当班工人同下同上,同时参加班前会,班组长必须持证上岗。
3、积极组织当班工人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制止“三违”,带领本班组工人干标准活、放心活,搞好当班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4、班组长要开好每天的班前会,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5、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章指挥,有权制止当班工人违章、违纪行为直至停止其工作。
6、当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或其它危及安全的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发生事故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积极组织处理或组织避灾脱险,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
7、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建议、批评、举报。对在履行职责时受到打击报复,有权越级向上级领导反映。
8、负责班与班之间现场交接,并填写好B卡及交接班日志。
9、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班组长的组织管理
1、统一参加矿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班组长安全技术资格证书》有效期一年,未按时参加复训或复训考核不合格者,证书作废。
2、由矿安全部负责对我部拟选聘的班组长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由部颁发《班组长聘任证书》。
四、奖惩制度
1、提高政治待遇:
(1)特别优秀的班组长可委以重任,报公司备案审批后,提拔到区队级领导岗位。
(2)在年终表彰的矿级、公司级劳模、标兵中,优秀班组长要占一定比例。
(3)公司每年将组织优秀班组长外出参观学习;对特别优秀的班组长,将提供培训、深造的机会。
2、每月从结余工资中发放一定的班组长津贴。
3、班组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我部收回其《班组长安全技术资格证书》或进行处罚。
(1)当班出现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
(2)《班组长安全技术资格证书》作废的;
(3)当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公司、矿停止作业的;
(4)当班出现严重“三违”2人次以上的(包括本人);
(5)连续三次被评为较差班组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