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干部要害场所上岗制度
机电干部要害场所上岗制度
为加强要害及重要部位管理,建立健全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各级干部上岗时间不得少于如下规定:
1、主副井绞车房、中央泵房、中央变电所、主扇风机房、压风机房、地面变电站:队长、技术员每周一次,部长、主管部长每月二次。
2、主管部长、主管技术员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两次,必须参加系统的周、月检,填写上岗检查记录,签写自己的意见。部长必须参加系统的月检。
3、机房硐室专责技术人员,必须每周上岗检查一次,须参加设备的日、周、月检,并将检查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填写在上岗记录簿内。
4、干部查岗要对在岗人员上岗、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对各项记录进行审查签字,对发生的问题,要签署处理意见。
5、机运部每天必须有人值夜班,及时处理当班出现的问题和检查夜班运转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值班盯岗制度,加强设备查验检修。
6、设备停产检修或处理较大事故,部领导要亲临现场,发生重大及以上机电事故和影响全矿生产的紧急事故,必须汇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及矿调度室。
7、主扇风机房倒开风机时,主管部长、技术员和队长要亲临现场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紧急情况下倒开主扇风机要通知机电调度和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顺序通知有关人员。
8、上岗人员检查后,填写上岗记录时,对检查的问题要签署自己的意见,不得漏填,字迹要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