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部下井安全汇报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12-28 21:47
来源:煤矿安全网
机运部下井安全汇报制度
1、凡是下井的部管理人员:部长、书记、副部长、技术员、工会主席、运输队队长、皮带队队长等管理人员一律执行本制度。
2、上述人员下井后,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所到部位必须执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在班前向部机电调度汇报一次。
3、上述人员下井后,要认真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杜绝在施工检查过程中违纪违章指挥现象的发生,检查好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班中向部机电调度汇报第二次。
4、班末上述人员要对施工或检修的设备及时进行达标验收,做到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在收工后向部机电调度做第三次汇报。
上述人员汇报要及时、准确,部调度员负责汇报的整理工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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