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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运部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12-28 21:48 来源:煤矿安全网

机运部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凡是易发生火险的岗位和场所都应配备相应种类,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二、为了有效地扑灭火灾,每个岗位人员都应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性能和适用范围,并会正确使用,例如,不能用水扑救油类火灾,而要用干粉,四氯化碳或泡沫灭火器代替,泡沫灭火器最适合扑救油类火灾,干粉灭火器使用范围较大,可扑救各类火灾,对于电器着火,应先立即断电,再扑救,未断电前不得用水浇。
  三、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挂牌并注明责任人姓名,责任人要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损坏和过期应及时维护和更换。
  四、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做好冬季防冻,夏季防晒工作,干粉灭火器最好放在干燥通风处,以防受潮结块影响使用。
  五、配备的消防器材严禁挪作它用,对无故损坏,丢失和擅自动用的除赔偿损失外,应予罚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政纪处分。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由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领导批准,消防部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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