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XXX煤矿收发文管理办法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1-05 20:07 来源:煤矿安全网

  某某煤矿收发文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1.1.1为了适应公司管理工作的需要和进一步完善收发文制度,建立一套标准统一、衔接畅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根据国家以及上级对文件收发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1.2促使本公司的公文收发业务推行顺畅。

  1.2适用范围

  凡隶属本公司内各单位对内及对外的公文收发,均依照本办法之执行。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

  3术语和定义

  3.1收文:传送、签收登记、拟办、分发、批办、承办、催办、归档、销毁等程序。

  3.2发文:拟稿、审核、会签(需要会签的)、签发、打字、校对、印刷、用印、分发、保管、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3.3华亭煤业发[××]××号: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文件。

  3.4华亭煤业党发[××]××号:中共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第×文件。

  3.5大柳公司发[××]××号:华亭煤业某某煤矿有限公司[××]第×文件。

  3.6大柳总支发[××]××号:中共华亭煤业某某煤矿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第×文件。

  3.7A级:机密;B级:秘密;C级:普通。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公司所有收发文必须在不违犯上级和本公司工作文件规定的情况下进行。

  4.1.2做到收发及时、指令统一、传递快捷、环节畅通。

  4.1.3形成一个高效率、高素质、高节奏的收发文良性循环体系。

  4.1.4有利于信息化交流条件的改善和组织结构的优化。

  4.2 收文

  4.2.1公司所有收文工作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签收,按照文件类别进行编号、登记,并进行存档整理,除个别机密性文件适合于当事部门存留复印件外,原则上所有收文原件应在综合办编号存档。

  4.2.2所有收文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性质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拟办意见,送公司主管领导批示后,交有关部室或人员办理(见附件一)。

  4.2.3已送公司领导审批或各有关部门办理的文件,综合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防止漏办或延误。

  4.2.4公司领导直接收到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或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应将文件原文或材料转交公司综合办公室登记、存档。

  4.2.5对急办件,综合办公室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公司主管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综合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部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4.2.6综合办公室应设立专门的文书,负责收文的登记、编号、送阅、催办和归档。

  4.3发文

  4.3.1公司所有发文工必须送呈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阅签发后,由综合办按照公司发文编号发送。除个别机密性文件适合于当事部门存留原件外,原则上所有发文原件应在综合办编号存档。

  4.3.2所有发文综合办公室须有登记记录、发送部门、签收部门、签收人、日期,并按照文件类别进行编号归档。

  4.3.3以公司名义向外、向上、向下行文(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部室拟稿,经部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核稿后,送综合办公室复核,再送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然后综合办公室按照文件签发单(见附件二)内容统一发送、传真或用e—mail文件发布。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4.3.4经公司领导签发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拟稿部室负责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办公室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部室分发。

  4.3.5所发文件中收件方须附确认收到函或文,发文工作才算完成。

  4.4收发文保密事项

  4.4.1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一切尚未公布的机密文件,经办人员不得随便给无关人员阅看。

  4.4.2文书工作人员不得在家庭或公共场所谈论机密文件的内容。

  4.4.3文件的运转交接严格登记,履行签收手续,以明确责任,防止遗失。

  4.4.4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负责,且不得携带机密文件出入公共场合,不得任意翻印、复印文件。

  5 收发文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三)

  5.1收文程序:上级单位、相关联单位或项目发送——综合办公室接收、登记——综合办公室签收——公司领导审阅后做出批示——综合办公室存档(原则上原件留存)

  5.2公司发文程序:承办人起草、校对、拟稿——部门领导核稿——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修改手稿留存)——公司综合办公室编号、校对、用印——按密级程度进行分发——公司部门或项目接受后填写签收回执单——综合办存档(原则上原件留存)。

  6其他要求

  6.1公司收发文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管理。

  6.2凡本公司以往的有关收发文工作流程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6.3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6.4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