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佐煤矿矿级领导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
阿佐煤矿矿级领导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
带班领导分为矿级跟班领导和队级跟班领导(跟班安全瓦检员)。值班领导负责范围是配合全矿井下安全生产工作、队级跟班领导的负责范围是本队。
1、值班和跟班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同工人同进同出。负责召开本班的安全生产班前会,并作好班前会记录。
2、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处理问题及时。
3、必须随时掌握当日(或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各班组人员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4、矿值班领导要检查督促调度员作好当日的各种调度记录。
5、协调好各班组、各环节工作,确保任务的完成。
6、按照煤矿《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矿《规章制度》等规定指挥安全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7、值(跟)班中,出现安全生产隐患时按以下方式处置:
①临机处置安全生产中来不及研究的突发问题,并向上级值班领导报告。遇到不能处理的有关问题,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领导意见处理。
②发生重大隐患必须按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对处理不了的,立即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由工程师召集各井领导和跟班安全瓦检员共同研究决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到现场亲自指挥。
③如遇发生事故,必须在逐级报告的同时,按规定指挥避灾和抢险、抢救,向矿报告,必要时向矿长报告。
8、跟班人员必须在井下手上交接班并作好交接班记录,出井后到调度室作好跟班记录,对处理不了问题及报告。
9、矿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还应了解和妥善处置安全生产以外的与矿有关的其他突发性问题,自己处理不了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