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2-20 14:37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二)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三)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四)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矿井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易燃煤层的采区必须有一条专用回风井(巷),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二)局部通风机的位置、安装、最低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风筒接头严密,无循环风和微风作业。
(三)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无瓦斯超限作业和瓦斯局部积聚。
(四)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无空班漏检,无假检虚报。
(五)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传感器的数量、种类、安设位置符合规定要求,传感器、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备用量不少于20%。
(六)通风设施按规定设置,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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