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2-20 14:37
来源:煤矿安全网
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矿井无透水和淹井责任事故。
(二)矿井无火灾责任事故。
(三)矿井无爆破作业引起的责任事故。
(四)矿井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责任事故。
二、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井下排水(水泵、管路、水仓)必须符合《规程》相关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情况不清楚或怀疑的地点,编制探放水设计,制定探放水措施,配备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
(二)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必须完善消防水池和消防管路。井上下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材料库。
(三)井下主要巷道必须设置防尘管路和风流净化水幕。
(四)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依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必须使用水炮泥。
(五)在突出危险煤层进行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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