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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部分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2-21 21:30 来源:煤矿安全网

  共性部分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1. 无安全技术措施安排生产的及安全技术措施没有贯彻的安排生产的罚款500元。

  2. 采掘工作面(包括巷道维修)空顶作业的,罚款1000-3000元。

  3. 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罚款500元。

  4. 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罚款500元。

  5. 特殊工种未取得上岗资格安排上岗的,罚款500元。

  6. 作业时,应佩带劳保用品而不按规定佩戴的,罚款50-100元。

  7. 井口20m范围或井下无烧焊审批报告而从事烧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的,罚款500-2000元。

  8. 喝酒后下井的,罚款100-500元。

  9. 爆破安全警戒距离不够或爆破与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的,罚款300~500元。

  10. 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罚款500-1000元。

  11. 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罚款500元。

  12. 规程措施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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