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专业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通风专业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1. 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及撤人的,罚款500元。
2. 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款500元。
3. 在停风(包括通风不良)区域内作业的,罚款500元。
4. 放炮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罚款500元。
5. 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罚款500元。
6. 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罚款500元。
7. 故意卸掉永久风门闭锁绳造成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的,罚款500元。
8. 隐瞒瓦斯超限事故及不按程序汇报瓦斯超限事故的,罚款500元。
9. 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的,罚款500元。
10. 随意进入停风地点的,罚款500元。
11. 通风系统(包括设施)建立违反特别规定无措施或报告的,罚款500元。
12. 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罚款100-500元。
13. 私自进入栅栏或扒坏栅栏的,罚款50-500元。
14. 剩余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的,罚款500-1000元。
15. 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警号的,罚款100-500元。
16. 爆破后参加连锁人员未巡视爆破地点(验炮)的,罚款100-500元。
瓦斯异常区管理未设专职瓦检员的罚款1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