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2-27 08:34
来源:煤矿安全网
1、 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小时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运行情况。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式甲烷检测仪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
2、 井下管理人员发现便携式光学式瓦检仪和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的读数大于允许误差时,以数据大者为依据立即通知安全监控部门,并在8小时之内对两种设备进行调校完毕。
3、 传感器经过调校后误差仍然大于允许值,必须立即更换。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更换和处理故障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4、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的甲烷冲击后,应及时调校或更换。
5、 电网停电后,备有电源不能保证连续工作24小时的,应立即更换。
6、 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楚外部积尘,保持清洁。
7、 井下各类传感器的数量和按照位置必须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