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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管理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2-28 00:32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通三防管理标准

1.甲烷、温度、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杂物,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的地点;风门开关、设备开停、烟雾、负压传感器应设置在能准确、可靠反映监测点实际情况的位置。

2.传感器的设置及瓦斯断电控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按照高瓦斯矿井设置监控设备):

(1)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顺槽,传感器应按图1所示设置。当高瓦斯矿井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超过1000m时,在回风顺槽的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T3。

图1  采煤工作面传感器布置示意图

T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2—回风顺槽甲烷传感器;T3—回风顺槽中部甲烷传感器。T1、T2、T3报警浓度≥0.8%CH4,T1断电浓度≥1.2%CH4,T2、T3断电浓度≥0.8%CH4,T1、T2、T3复电浓度<0.8%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4—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T5—回风顺槽一氧化碳传感器, T6—回风顺槽温度传感器; T4、T5报警浓度≥24ppm ,T6报警温度≥30℃。

(2)采用两条回风巷道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第二条回风巷道内按照第一条回风巷道内的甲烷传感器设置方式设置甲烷传感器。

(3)采用专用排瓦斯巷道的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专用排瓦斯巷道内及工作面回风与排瓦斯巷回风混合回风流处传感器应按图2设置。回风顺槽超过1000m时,在回风顺槽的中部增设传感器T3。

图2  有专用排瓦斯巷道的回采工作面传感器布置示意图

T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2—回风顺槽甲烷传感器,T3—回风顺槽中部甲烷传感器,T5—工作面回风与排瓦斯巷回风混合回风流处甲烷传感器。 T1、T2、T3、T5报警浓度≥0.8%CH4,T1断电浓度≥1.2%CH4, T2、T3、T5断电浓度≥0.8%CH4,T1、T2、T3、T5复电浓度<0.8%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4—专用排瓦斯巷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2.5%CH4,断电浓度≥2.5%CH4,复电浓度<2.5%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6-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T7-回风顺槽一氧化碳传感器,T8-专用排瓦斯巷一氧化碳传感器, T6、T7、T8报警浓度≥24ppm。T9—回风顺槽温度传感器,报警温度≥30℃。T10—专用排瓦斯巷风速传感器,报警风速<0.5m/s。

(4)所有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8%CH4,断电浓度为≥1.2%CH4,复电浓度为<0.8%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工作面进风巷道口以里10-15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当综采工作面停采回撤时,工作面及回风巷应保证传感器的正常监测,只有工作面回撤完毕,封闭巷道时方可回收各类传感器。

3.采煤机上设置的机载式甲烷断电仪,当甲烷浓度大于或等于0.8%时必须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当甲烷浓度大于或等于1.2%时必须实现自动停机,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只有当甲烷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能重新启动运行。

    4.通风仪器仪表配备标准

(1)未安装机载式甲烷断电仪的采煤机需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需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仪的有:矿领导、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班(工)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电焊工、工程技术人员(通风部门除外)及高瓦斯矿井和高瓦斯区域流动排水工。

(3)需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仪、一氧化碳检测仪的有:矿技术负责人、通风管理人员、安监员、通风工、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下井时还需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报警仪。

5.综采工作面的回风隅角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已安设甲烷传感器的可不设)、一氧化碳、氧气检测报警仪,或安设甲烷、一氧化碳、氧气传感器。位置合理,便于观看,保证各仪器完好,数字显示准确。当上述仪器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两顺槽浮煤(矸)厚度不超过100mm,工作面在2m2内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30mm。

7.综采工作面两顺槽、转载点等产生粉尘和有可能粉尘堆积的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按规定安设支管与阀门(胶带运输系统每50m设一个三通,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三通)。每隔100m有从其它巷道引过三通阀门的辅运巷,可不设管路,但消防管口必须到位。

8.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在静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加压泵,内外喷雾系统完善,雾化效果好。

9.支架有自动喷雾系统的工作面,应合理设定喷雾时间,保证支架自动喷雾系统的正常使用;没有支架自动喷雾系统的工作面,必须安设架间喷雾系统,架间喷雾间距不得大于30m,每道至少应设有2个雾化效果好的扇型陶瓷喷嘴。

10.采煤工作面胶运顺槽(包括转载点)每500~1000m设1道水幕,回风顺槽每1000~1500m设1道水幕,但水幕总数不得少于2道,其中靠近工作面的1道水幕距工作面不得大于30m。

11.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必须进行封闭、安设水幕。

12.进、回风顺槽应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煤。

13.采空区以及长度超过6m、长期不使用的盲巷必须及时封闭。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采后联巷且不得滞后工作面。采用尾排联巷时,最多只能预留1个联巷,不得滞后工作面2个联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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