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师带徒管理办法
师带徒管理办法
1、“师带徒”中徒弟的范围:
矿新招收及新从事特殊工种或技术工种岗位的员工。
2、带徒师傅的资质认定:
(1)若徒弟是新招入的采、掘员工,师傅必须具备在采掘工作面岗位作业有一年以上工作年限。
(2)带纯技术工种徒弟的,师傅必须具备从事该技术岗位二年以上工作年限。
(3)带特殊工种徒弟的,师傅必须具备持有效特殊工种证件,且从事该特殊工种岗位二年以上工作年限。
(4)师傅必须熟知所带徒弟岗位“应知”、“应会”要求,能做到按标准言传身教。
(5)带徒师傅由连队兼职培训管理员负责按规定认定推荐,报劳资科审定备案。
3、师带徒期限及带徒费标准
根据确定的师带徒工种岗位的工作繁简程度及技术含量,由矿确定带徒期限和带徒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4、师徒合同的签订
(1)矿新从事特殊工种或技术工种岗位的员工特别是新招收的员工,连队必须主动为其指派师傅,并签订《师徒合同书》(详见附件二),凡应签而又未签订师徒合同的,按每差一人次给予兼职培训管理员或连队负责人100元计算处罚。
(2)签订师徒合同后,由连队报劳资科鉴证盖章,并作为师带徒效果考核的前提;未签订师徒合同的,不纳入考核和兑现带徒费的范围。(3)采、掘工作面本班组集中作业的,一个带徒期内允许师傅同时带1至2名徒弟,均按规定分别签订师徒合同。
5、师傅、徒弟的职责与权利
(1)师傅在带徒期间,必须将徒弟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应知”、“应会”内容按要求传授给徒弟。
(2)在带徒期间,师傅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要求教徒弟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对徒弟实习操作中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指导。
(3)在带徒期间,师傅要对徒弟的安全负责。
(4)师傅有权利制止徒弟违章作业,有权利更有义务改正徒弟违章操作。
(5)徒弟必须自觉听取和接受师傅的指导,尊重师傅,勤学好问。
(6)徒弟有权拒绝师傅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6、验收考核
(1)矿生产口业务部门(生产科、机运科、通风科、安监处)为各相应工种岗位师带徒的效果考核部门。各业务部门应在2011年4月1日前出台相关岗位“师带徒”具体的考核细则及考试题目:采用100分制考核,“应知”即理论考试占30%,采取现场口答形式;“应会”即实际操作占70%,在工作现场演示考核,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才为合格,不合格的带徒期限顺延。未按期出台相关细则者,每差一个工种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
(2)队级管理人员负责师带徒的日常检查与评估,带徒期满,由连队首先进行内部考核评定,确定师带徒基本合格后,填写《师带徒考核表》(详见附件三),并向矿培训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矿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考核验收。
(3)考核由劳资科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会、纪监审参加,做到考核公平、公正。
7、师带徒待遇
(1)各工种岗位的带徒费按矿确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表一),经验收考核合格的,培训部门按规定标准对师傅发放带徒费用。
(2)师徒合同期满一月后连队兼职培训管理员未向矿提出验收考核者,给予管理员50元/人次的处罚;经考核徒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达不到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的“应知”、“应会”标准者,给予师徒合同中的师傅和徒弟各100元处罚;矿暂不支付带徒费;带徒期限顺延,待再次重新考核合格后,矿才按规定支付带徒费。
(3)在同一带徒期内,一个师傅同时签订两份师带徒合同且均考核合格的,其带徒费矿按一个标准的150%支付。
(4)在带徒期间,师傅或徒弟出现“三违”或重伤以上事故的(以安监处提供的资料为准),师带徒合同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发放带徒费资格。
附件一
“师带徒”期限及费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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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类别 |
工种岗位 |
带徒 期限 |
带徒费标准 |
备注 |
新工人 |
采煤工、掘进工 |
四个月 |
2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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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从 事特 殊工 种或 技术 工种 岗位 员工 |
蓄电池机车司机、挂钩工、小绞车司机、瓦斯检验工、井下机车司机及跟车工、矿灯充电工、胶带司机、井下架空人车司机、井下水泵工、井下压风司机、配电工、矸翻笼司机 |
一个月 |
6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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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维修工、0.5吨及以上锅炉司炉工、井下爆破工、钉道工、井下地滚工、防尘工、主扇风机操作工、化验员 |
二个月 |
1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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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巷道维修工、维修密闭工、机矿车维修工、通信维修工、锻工、焊工、车工、五小件维修工、掘进洗风锤工、1.2以上绞车司机 |
三个月 |
15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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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电钳工、井下机车电瓶维修工、监测监控工、通风仪表修理工、电机绕制工、测风测尘工 |
四个月 |
2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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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工、井下钳工、井下测量工 |
六个月 |
3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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