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宛其煤业瓦斯治理先抽后采例会制度
大宛其煤业瓦斯治理先抽后采例会制度
为加强我煤矿抽采达标,确保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规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瓦斯抽采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人员
每月月底在矿调度会议室召开一次由矿长主持的瓦斯治理先抽后采例会会议。参加人员为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生产队组的正职、抽探队技术人员、通风部技术人员、调度等有关人员。
二、会议纪律
所有人员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席,若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应事先向矿总工程师请假。迟到者罚款50元,不参加会议罚款100元,在会上电话响罚款50元。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否则罚款100元。防突科负责对参加会议者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记录、考评。
三、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抽采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文件,汇报上月的瓦斯抽采治理基本情况和下月的瓦斯抽采工作计划。会后由矿领导指导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
2、听取抽探队和职能科室及有关生产队组在瓦斯抽采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
3、对上月瓦斯抽采方面出现的问题,提请例会讨论,对问题制定出处理措施及方案,明确整改单位,落实到人。
四、会议纪要
每次先抽后采例会会议,防突科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对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印发给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由防突科技术人员妥为保管,以备查用,否则罚款50元。
五、其他
1、因特殊原因可推迟或延期召开例会,由矿总工程师安排煤矿总调另行通知。
2、有关部门对会议决议要按照规定时间、目标,认真组织落实,并注意收集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积极做好意见的反馈工作,否则罚款100元。抽采工区要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其结果要向下次例会会议汇报。
3、如有重大抽放问题时需讨论或通报时,可随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