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矿长瓦斯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安全副矿长瓦斯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通风可靠、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早日达到瓦斯治理示范矿井标准,保证矿井全年内无瓦斯事故,确保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树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 “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现与安全副矿长 签订瓦斯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1、对全矿瓦斯治理工作的计划、实施、落实情况负责监督落实。对矿生产方面的瓦斯治理工作督促检查。
2、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实施。
3、详细了解全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检查瓦斯抽放队任务完成情况,并对抽放钻孔的安全施工、工程质量亲自督导、严格把关。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以及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5、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对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实行现场指挥,组织好大检查、巡查、自检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7、监督安全、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等工作,确保我矿“瓦斯治理”、“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
8、加强瓦斯治理中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参与瓦斯防治规划、计划、措施的编制与审查。
9、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0、协助矿长组织好瓦斯事故中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召开瓦斯事故、无计划停风停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并做出处理。负责日常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处理。
12、积极配合瓦斯治理小组开展工作。对瓦斯防治规划、计划、措施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计划、措施实施的进行处罚。
矿 长: 年 月 日
安全副矿长: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