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河煤业安标办主任瓦斯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芦河煤业安标办主任瓦斯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我公司瓦斯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通风可靠、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树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确保我公司保留北庄井筒“一停四不停”运行和主副井巷道开拓正常开展,全年无瓦斯事故。
现与安标办主任签订瓦斯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瓦斯防治目标
1、全年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无瓦斯事故。
2、确保矿井施工建设期间,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一级矿井标准。
二、工作目标
1、在安全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全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规定。
3、负责制订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计划、质量考核和奖惩工作。
4、组织好旬、月、季度的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到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5、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井下各方面的质量情况和矿井达标规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处理达标业务,配合有关科室搞好质量标准化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7、抓好质量标准化静态检查和动态抽查工作,以过硬的质量为安全打下良好的基础。
8、参加矿生产调度会、安全办公会、作业规程会审会。参加瓦斯防治规划、计划的编制和措施的会审工作。
三、考核
1、瓦斯防治目标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目标。
2、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发生一般瓦斯超限事故,根据事故责任,由安全科按照“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3、发生重大瓦斯超限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目标兑现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全副总经理: 年 月 日
安标办主任: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