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队互联保制度
区队互联保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工作,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责任感和自我保安能力,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责任心,特制定安全互联保制度:
一、互联保对象
(一)、队长联保分管队长及井上人员。
(二)、分管队长联保所负责班组。
(三)、班组长联保班组员工。
(四)、班组当班固定岗位成员互保,当班同一工作地点作业人员互保。
二、班组职工互保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能力互补,技术高的员工与技术低的员工,老工人与新工人搭配。
(二)、性格互补,粗心的员工与细心的员工,鲁莽的员工与谨慎的员工搭配。
(三)、必须根据岗位作业内容决定互保对象。
(四)、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形成事实的互保,应认真履行互保职责。
三、安全互联保职责
为了确保双方俩人能够做到安全上相互提醒,技术上相互交流,学习上相互帮助,最终实现共同安全、共同提高。
(一)、安全互保双方必须互相监督。相互监督彼此的操作行为,时刻提醒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做到按章操作。
(二)、安全互保双方必须互相照看。在作业时要彼此为对方看好安全,遇到危险时要及时提醒。关键时刻“你为我把好安全关,我为你排除隐患”,共同做好“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三)、安全互保双方必须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工作中是好工友,好伙伴,技术上我们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工作之余,要互相约定加强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四)、安全互保双方必须相互帮助互助互爱。要关注彼此的思想,沟通心中的困惑、互解彼此的情绪,在精神状态不好时刻提醒注意安全。
(五)、安全互保双方必须安全与学习互责。当有一人出现事故和“三违”以及违犯矿行为规范等方面有关规定,需共同承担责任,其中,一般三违每人次扣班长6分,严重三违每人次扣班长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