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队自查自纠制度
区队自查自纠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河南煤化2011年下发 “双基”考核新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队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队长
成 员: 副队长 技术员 双基员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一)、查思想
在查隐患和努力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同时,应注意检查单位职工的思想认识,检查他们对安全生产认识是否正确,是否把自主保安意识放在第一位,特别是职工对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情况的掌握。现场领导人员有无违章指挥;职工是否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性和不安全操作,是否有消极怠工的情况等。
(二)、查管理、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也是对安全管理上的大检查。隐患班组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班组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是否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是否都有安全的内容,即“五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各班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此外,还要检查的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入队的“三级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和调换工种工人的培训教育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
(三)、查现场、查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每月由区队长组织管理人员深入井下作业现场,对照河南煤业化工〔2009〕223号文件、焦煤赵办字(2011)36号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度检查工作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现场管理是否按照制度执行。
(四)、查事故处理
检查责任班组对工伤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在检查中,如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草率处理的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从中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三、安全检查的方法
为了保证安全检查的效果,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下井进行检查,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存在隐患问题。安全检查形式: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是指领导小组成员每次下井跟班都可以进行检查,要求每名区队长每月至少填写3条隐患。。
四、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法
1、要求区队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善于在现场查找隐患,以万无一失为标准,加大现场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力度,重点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建立完善各种事故、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采取“五定”原则,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2、区队查一般隐患对责任人扣12分/条,对班组扣1分/条;区队查严重隐患对责任人扣24分/条,对班组扣2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