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矿业亭南煤业:向不安全行为“亮剑”
作者:李学鸿
2014-03-23 17:15
来源:淄博矿业
本站讯 3月19日下午,在亭南煤业公司副井底车场,该公司安监处安监员陈新民和几名同样带着督查红袖章的人员正在巡逻。“我们是督查小分队,专门督查井下员工的不安全行为。”陈新民说。
为加强井下安全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保证安全生产,进入2月份,该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督查井下不安全行为的通知》,由安监处牵头成立了井下秩序督查小分队,采取不定班次、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的“四不”方式,向员工中不排队上下井、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坐“人车”不挂防护链、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亮剑”。
他们坚持经济处罚、曝光亮相、帮教培训“三管齐下”。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人员,对责任者及所属区队队长、党支部书记、跟班队长、值班队长、班长连带处罚,并在“曝光台”上通报;连续出现3次不安全行为的,由区队党支部书记或队长带领在副井口做检查,并停止工作,进行不少于7天的安全教育培训。
“督查小分队成立以来,已累计查抓、通报不安全行为人员29人次。”该公司安监处处长黄新生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