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
一、 培训目的:为规范和促进公司各煤矿培训工作持续、系统的进行,通过知识、经验、能力的积累、传播、应用与创新,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职业素质。
二、 培训原则:以符合煤矿生产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为基本原则,并注意前瞻性和系统性。
三、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煤矿全体员工
四、 培训组织管理
(一)矿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的贯彻和实施;
2.根据煤矿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组织培训需求分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经矿委会审核后,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3.负责煤矿培训管理工作的实施,培训档案的建立、保管;培训效果的跟踪管理;培训费用的核报;员工培训协议的签订;
4.负责组织煤矿新入职员工的入职培训,并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煤矿简况及公司规章的培训。
5.搜集、整理、整合培训资源,并向各部门推荐内、外部培训资源。
(二)各部门主要职责:
1.作好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工作;
2.根据本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经费预算,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矿办公室汇总;
3.负责本部门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
4.组织实施各种专业培训。
五、 培训管理流程(详见附件1):
1.每年11月份各矿办公室进行本矿培训需求调查,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附件2),形成分析报告;
2.矿办公室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表》(附件3),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师资安排、培训费用预算等;
3.煤矿年度培训计划经矿委会审核后,于每年12月1日前报公司进行审批;
4.矿办公室根据公司批准后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5.受训时数及培训结果进入个人资料档案。
6.将培训情况登记在《培训月报表》(附件4)中于每月5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管理流程图示如下:
七、 入职培训
1.矿办公室是员工入职培训的管理部门。
2.入职培训的目标旨在帮助新员工全面认识和了解煤矿,熟悉煤矿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是煤矿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入职培训由矿办公室承办,矿办公室协调安全科、用人部门负责实施培训。
3.新员工入职上岗前,必须通过煤矿安全培训,入职安全培训不得少于72小时,严格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登记表》(见附件5),参加培训时数不够或培训结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合格员工由矿办公室发放《上岗证》,方可上岗。
4.员工入职的专业性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认真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登记表》。
八、岗位培训
1.岗位培训是一种在职培训,是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基本素质进行的培训,最终实现员工素质与岗位技能要求的匹配。
2.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发展方向,岗位培训可分为管理技能培训、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主要针对管理系列人员,专业技术技能培训主要针对生产系列、技术系列专业人员。
3.根据煤矿的人员结构、层次,管理技能培训可分为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基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培训内容侧重于组织、计划、沟通、协调、控制等管理技能的培训,基层管理人员培训侧重于操作层次的管理技能及实战操作技能。
4.岗位培训由矿办公室负责组织,填写培训记录表,并跟踪培训效果,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附件6),培训效果评估合格讲师方可领取课时费。
5.岗位培训坚持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并逐步开发、编写公司的培训教程。
九、 外部培训
1.外部培训分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培训和其他相关部门、培训机构安排的培训。
2.行业主管部门安排持证、换证培训、资格证复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等的培训,由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填写《培训申请表》(附件7),经矿长审批后实施。
3.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所取得的上岗证、培训证、资格证等原件须交矿办公室保存。
4.煤矿经营班子成员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等的培训,由矿办公室填写《培训申请表》(见附件7)报公司审批。
5.其他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等组织的培训,由矿办公室填写《培训申请表》(附件7)报公司审批。
十、公司不报销员工学历教育费用。
十一、 培训资料和培训总结
1.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后,应将培训期间所获取的教材及相关资料交矿办公室备案,以便其他员工学习参考,实行信息资料共享。
2.员工参加培训后,应完成培训总结,就学习内容如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出书面建议并交矿办公室备案,矿办公室视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建议的可行性,实施相应的改善措施,并把培训总结归入个人档案。
十二 、 培训记录、资料的保存
1.培训记录、资料是公司员工参加各类培训的凭证,包括培训通知、签到表、考核结果、培训效果评价、取得的资格证书等。
2.矿办公室负责保管培训记录,并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外部培训记录进行归档、备查。次月5日前按照公司要求制作月报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十三 、 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是根据参训员工培训过程中投入程度、出勤状况及培训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其口头或书面批评,
2.员工培训结果将作为员工上岗、任职、晋升及今后继续培训的重要依据,并记入员工档案。
十四、 培训效果评价
培训效果评估的依据有:培训记录、考试考核、培训日志、培训心得、培训总结、实际操作等。煤矿办公室每季度进行培训计划实施情况的自查,同时以书面总结形式报人力资源部。自查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培训效果如何、如何改善。
十五、培训费用及培训协议
(一)培训经费预算
1. 煤矿培训经费预算采用各自预算、统一审核、集中管理的原则。各矿办公室负责本矿培训经费的预算和使用;
2. 每年12月1日前,煤矿办公室负责本矿下年度培训经费的预算及申报。培训经费的预算,要按照煤矿培训计划中具体培训项目所需经费来进行预算,矿委会审核后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3.在培训经费预算外的费用:
交通费、食宿费等:培训部门统一安排的,根据发票据实报销;培训部门不统一安排的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培训费、资料费等:根据培训发票统一报销。
(二)培训经费使用
1.矿办公室负责煤矿年度培训经费的使用和把关;未经矿办公室审核的培训,其费用不在培训费用中列支;
2.在培训计划内的培训经费经煤矿矿长审核后方可使用,超出计划的支出,必须事先报公司审批。
3. 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持证、换证培训、资格证复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等的培训经费由矿长审批实施。
4.煤矿经营班子成员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等的培训经费,必须报公司审批。
5.其他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等组织的培训经费,报公司审批。
6.培训经费审批权限表:
7.由矿长审批的培训费用由出纳在备用金中支付,次月5日前煤矿办公室将当月培训费用支出明细填写在《培训月报表》、《付款申请表》,报公司审核后补足备用金。
(三)培训协议
1.参加培训人员须与煤矿签订《培训协议》(见附件8),服务期限至合同期满终止;受训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按比例(未履职期限)承担培训费用,在离职工资中进行结算;
2.若参加人员不能获得相关合格证明,该项费用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十六 、 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计时岗位按基本工资发放薪酬;计件员工按30元/天(云南地区)、40元/天(贵州地区)计发薪酬。
十七、 为在煤矿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分享知识经验,公司鼓励进行内部培训,部门内部或跨部门培训,并给予培训讲师80元/课时的课时费。
由煤矿办公室填写《内部培训讲师课酬申请表》(见附件9),由矿长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由矿办公室按季度发放内部培训师资费。
十八、本实施细则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1. 培训管理流程图
2.《培训需求调查表》
3.《年度培训计划表》
4.《培训月报表》
5.《新员工入职培训登记表》
6.《培训效果评估表》
7.《培训申请表》
8.《培训协议》
9.《内部培训讲师课酬申请表》
10.《员工培训档案表》
11.《员工培训签到表》
二0 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