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队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
机运队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现场管理,杜绝工伤事故发生,从而要求加强“双基”建设,加强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制度,以便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区队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队 长
副组长:安全副队长
成 员:生产副队长 机电副队长
经营副队长 技术员
二、排查次数
区队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三、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及隐患处理办法
1、每次排查要由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组长组织,副组长及成员的参与,对本队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失误,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排查分析。
2、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及各种问题,落实到班组,要求班组在规定时间整改,不能按时整改又无特殊原因的,按照区队班组考核细则对责任班组进行相应处罚。
3、在排查出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等问题,如区队暂时无法整改的,由区队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单位汇报,由上级做出处理。如果查出的安全隐患较大,区队不能自行解决的,应请示上级有关领导。
4、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落实、整改,形成闭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