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队安全奖罚制度
机运队安全奖罚制度
为了安全生产形成良好的氛围,全面提升安全工作新局面,鼓励广大员工在搞好自主保安的同时,狠反“三违”,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员工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的自觉性。我区队特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劳动安全权益不受侵犯,不得强迫职工冒险作业。
二、职工个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煤矿生产三大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劳动技能,做好自主保安。
三、加强对职工安全技能培训以及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劳动过程中出现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奖励:
1、对发现重大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向区队或上级报告,避免了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职工,给予个人120分的奖励。
2、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重大事故的职工,给予个人48分的奖励。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主动向区队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对安全生产有明显效果的职工,每次给予个人24分的奖励。
4、鼓励职工自查自纠隐患,工作中主动排除隐患的根据情况给予24分奖励。
5、对敢于制止坏人坏事、破坏安全生产行为的,举报“三违”的人员给予24分奖励。
6、管理的创新,以及生产当中的创新在经过工程技术科认可后,给予个人奖励120分。
五、处罚
1、凡发生工伤事故和等级事故,严格按河南煤化集团公司、焦煤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另外:按班组、个人考核细则标准进行扣分。
2、凡是违反“员工安全管理二十条高压线”的,扣除其当月所有安全结构工资。
3、对没有按操作规程操作者,不听带班队长和班组长管理,造成影响生产者,不完成领导下达任务者,无理取闹进行威胁辱骂、打击报复者,经调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除上级处罚外,区队视情节轻重给予本人处罚。
六、以上奖励或处罚均在本区队当月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