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部部长工作标准
通风部部长工作标准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搞好通风部的业务行政领导和管理。加强对全公司(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经常组织部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风业务学习,定期对全矿职工进行通风业务测试,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加强对部员的工作、业务考核,加强通风检查,确保矿井通风质量,消灭不合理串联通风、循环风,消灭盲巷。
三、经常深入通风区队,认真检查监督安全活动、规程、措施、有关文件、指令、通报等贯彻执行情况,督促“一通三防”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四、每天审阅瓦斯、监控报表,发现瓦斯超限,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经常抽查通风仪表、仪器及自救器的配备使用情况,确保仪器质量和使用效果。
六、参加设计、规程、措施审查,对通风内容严格把关,并认真监督实施。
七、组织或参加通风安全质量检查,参加矿井灾害与预防处理计划编制,参加上级部门通风检查和矿井反风演习,做到按时参加、思想重视。
八、深入现场熟悉和全面了解矿井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掌握通风设施的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通风问题和隐患,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8天。
九、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通风报表和计划;按时参加安全信息评价、分析、处理、整改兑现会议;按时参加矿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搞好通风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十、经常向总工程师汇报通风部工作,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