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尘员工作标准
测尘员工作标准
一、认真检查仪器的可使用状态,仪器外表要清洁,附件要整齐,电池的电压、电量要达到要求。
二、做好该班所要测尘地点的计划及采样数量安排。
三、要认真称量采样滤膜,并按照要求设好。
四、下井时带齐仪器仪表、工具、记录本等,在井下行走过程中,严禁碰撞仪器。
五、测尘时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将测尘仪固定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较均匀的工人操作地点,距地面1.5米的呼吸带。
2、对连续性产尘作业,应在生产正常状态5min后进行采样,对间断性产尘作业,要在工人作业时采样。
3、采样时先调节好流量(一般在15~30升/min)并检查有无漏气,然后取出滤膜固定在采样器上,采样器上的受尘面必须迎向风流。
4、开始采样时,立即记录采样起始时间,采样中注意保持流量的稳定,并估计滤膜上的粉尘重量(一般在1~20mg,但不小于1mg),来决定采样时间的长短(但一般不应小于10min),采样完毕,立即记下终止时间,同时,要详细记录采样地点、作业工序、样号和流速及防尘措施等。
5、采样后,将滤膜固定圈取出,受尘面向上,迅速放入采样盒内,带回实验室称重。
6、采样后的滤膜被污染或粉尘失落后,应作废需重新采样。
7、采样后,应将过滤膜放在干燥器内干燥1小时,然后再进行称重,如采样现场有雾或发现滤膜表面有水珠湿度多大时,要先将滤膜放在60~65℃的烘干箱内烘干2小时,然后再放入干燥器内干燥30分钟,最后在称重1次,直至恒重为止。应记录所称重量。
六、每半年对所有测尘地点的全尘浓度全面测定一次,每3个月对所有地点的呼吸性粉尘全面测定一次。所测定结果必须填写好测尘台账和测尘报表,测尘报表一式四份,上报矿长、总工、通风部长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