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达竹石板选煤发电厂安办会上学案例
川煤达竹石板选煤发电厂安办会上学案例
达竹公司石板选煤发电厂 何建民
4月4日,川煤达竹公司石板选煤发电厂第三次安全办公会召开。会上,该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厂长罗朝全组织厂安委会成员,学习了四川泸州市泸县桃子沟“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泸州泸县桃子沟煤矿这次事故,造成了28名阶级兄弟遇难,18名战友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49万元。该企业的投资人、法人代表、矿长、副矿长和生产组织者12人由公安机关立案,受到了法律制裁。22名党政领导干部分别受到了行政撤职、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
厂长罗朝全通报事故的同时,沉重地告诫参会的33名工厂各级安全负责人:28名鲜活的生命,比精锐作战部队两个整编班的战斗力还多;2500万元的损失,在目前特别困难时期,相当于我们全厂700多职工近10个月的工资。
惨痛教训的背后,是责任的严重缺失。
为此,他在会上谆谆告诫大家:现在煤炭企业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越是如此,安全工作尤显重要。静下心来抓好安全,既是政治的需要,也是稳定的需要,同时也是企业攻坚克难的需要。他指出了工厂目前安全工作的不足,一是现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个别单位职工操作行为不规范;三是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发展不平衡;四是部分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作风不扎实,作风漂浮。对此,他强调:要深刻汲取“5.11”事故教训,同时也要常翻“旧账”、常揭“伤疤”,认真履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勤跑现场。
会上形成决议:凡出现安全问题,不论是否造成损失,不论影响大小,不论是否有设备、人员伤害,必须在指定工作日内进行追查,并从严倒追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作者:何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