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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二组“2010.2.23”工伤事故事故案例分析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4-13 15:20 来源:煤矿安全网

综采二组“2010.2.23”工伤事故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发生时间:2010年2月23日10时20分
二、事故发生地点:15102回采工作面机头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10年2月23日八点班,6点30分由综采二组队长付某某主持召开班前会,会上付某某主要强调了现场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劳动纪律和文明生产等方面工作。现场跟班队干刘某某对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情况进行补充。之后,由当班班长秦某某具体安排工作,姚某某负责设备运转,赵某某负责移架,王某某负责采煤,邹某某负责端头和运巷超前段维护,牛某某负责端尾和风巷超前段维护,其中田某某和邹某某为一组,邹某某组长,两人互为互联保责任人。10点20分左右,端头工邹某某发现大溜机头上飘,需要打压溜柱,于是让大溜司机和转载溜司机封锁开关,邹某某和田某某两人开始在煤墙帮三角区附近打机头压溜柱,液压枪由第一组端头架备用阀接出,邹某某负责停送液,田某某负责用液压枪升单体柱,在单体柱打好后,邹某某停止供液,田某某右手托在单体柱上,左手准备取下液压枪,但不好取,此时,又违章送液以利于液压枪取出,致使伸缩梁伸出顶到单体柱上,将田某某右手大拇指挤伤。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1、端头工邹某某和田某某在摘取液压枪时,借用液压力取抢,属严重违章作业,是造成该起工伤事故的直接原因。
2、15102工作面需要打机头压溜柱时,没有及时制定相关补充措施, 现场也没有跟班队干或班长指导,也没有给相关领导汇报,是造成该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端头工田某某取液压枪时,由于操作不规范,自保意识不强,将右手托在单体柱上,也是造成该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综采二组对职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一些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不规范行为,不能及时制止,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5、综采二组队长付某某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职工安全意识差,也没有及时要求补充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6、现场跟班队干高某(按照石圪节煤业公司两节期间安全管理法规定,复产后各生产作业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要进行一周的现场跟班管理)、刘某某和班长秦某某,安排工作不细,现场作业过程管理不到位,是造成该起工伤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7、现场安全员对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是造成该起工伤事故的又一原因。
8、机电科对支架检查不到位,致使支架操作阀无序使用,是造成该起工伤事故的又一原因。
9、安监处现场监督监察不到位,是造成该起工伤事故的又一原因。
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各生产作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设施齐全完好,运行可靠,各类标识醒目。
2、各专业科室要强化专业检查力度,消除隐患,在专业质量标准化中,突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识检查,保证安全设施齐全,安全标志、操作标识清洁完好。
3、安监部门要切实抓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严格隐患排查,现场安全员要对重点工作进行重点跟盯,确保现场无隐患作业。
六、汲取的事故教训:
1、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现场岗位规范化操作,并严格落实好人员站位管理规定,在现场作业环境、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作业或增加作业项目的,必须补充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今后,任何单位,任何人员在打升液压单体柱或使用液压枪时,绝不允许提前送液或送液摘枪,否则严格按照重大三违进行考核,综采工作面使用液压枪时,要安设专用的液压操作阀,杜绝各类乱接乱用现象。
3、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对各种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制止,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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