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搬二队“2010.10.13”工伤事故案例分析
运搬二队“2010.10.13”工伤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发生时间:2010年10月13日8点班11时20分
二、事故发生地点:6201运巷车场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10年10月13日8点班,运搬二队李某某班在6201运巷车场出车作业时发生一起工伤事故,事故造成当班作业人员李某左腿股骨中段骨折。当班安排张某某在6201运巷车场外交岔点开JD-40绞车,申某某在6201运巷车场打信号,冯某某和李某摘挂钩,现场负责人张某某安排将三辆空车(一辆花车、两辆罐车)和一辆装有皮带超宽铁货的平板车拉出车场。约11时20分在连好车后,李某让冯某某到前方跟车,由于车场中有一钢丝绳滚筒放在巷帮,有碍出车,李某在发出开车信号后站在滚筒处看护,超宽平板车在通过钢丝绳滚筒段时,李某由于躲闪不及时,超宽车将其挤在钢丝绳滚筒上,造成李某左腿股骨中段骨折。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1、当班作业人员李某站位不正确,没有认识到超宽车辆通过钢丝绳滚筒时间距太小,本人不能站在滚筒处,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当班跟班队干李某某、班长李某某及与李某同在一处作业的互联保人员申某某、冯某某、张某某在作业前没有对有碍车辆运输的障碍物清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运搬二队、运输科日常检查不到位,没有安排对有碍车辆运输的障碍物及时清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五、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汲取的事故教训:
1、要加强作业人员的站位管理,作业人员及现场负责人在作业前要对现场危害因素进行认真辩识,划定作业人员的安全站位。
2、全矿各队组及各业务科室要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