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预备队“2006.12.9”工伤事故案例分析
综采预备队“2006.12.9”工伤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发生时间:2006年12月9日13时15分
二、事故发生地点:N2-5工作面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06年12月9日8点班综采预备队生产一班在N2-5工作面出煤过程中,机组错完机尾后开始往机头割煤,当机组割到23#架时,当班班长田某发现42#、43#、44#、61#、62#支架光洁度低于200mm,安排支架工秦某、靳某、王某落加长段。在处理44#架时(最后一组架),将机头立柱卡块取下,未安装好,就接着去取机尾立柱一个卡块,约13:15分,秦某、靳某、王某三人操作取了机尾立柱一个卡块后,在取最后一个卡块时,靳、王二人退到45#、46#架处,秦某一人操作取另一卡块,顶梁突然下落,将面向老塘坐在电缆槽上的秦某压扑倒在支架上固定的编号牌上,造成支架工秦某眉骨、颧骨开放性骨折,腰椎第一节压缩性骨折,左眼视神经损伤,视力坏。当时跟班队干王某、班长田某在23#架附近监护机组割煤、管理顶板,安全员王某在23#架监督管理顶板。互联保人靳某站在46#架脚踏板上、王某站在45#架脚踏板上。
当班验收表以及队值班表上未出现41#—48#架加长段,未通知跟班队干、安全员。
事故发生后,瓦斯员13:25向矿调度汇报,并汇报值班领导。安全员了解情况后13:30向安全调度汇报,调度员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生产调度、井下急救员赶往事故现场,同时通知井口急救站,安监处各级领导。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事故现场概况:经现场勘察,N2-5工作面过断层期间40#—50#架采高均低于2.7米,工作面机头段已落平,支架下栽厉害。此段刚拉过支架,但没有顶溜,电缆槽紧挨支架。
1、支架工秦某在后立柱未升紧的情况下,也没有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就违章处理支架前立柱加长段,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 互保联保人员不负责任,看到互保人员违章不提醒不制止。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3、该工作面在过断层期间采高不符合《规程》规定,也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规程》规定采高为2.7米—2.9米)
五、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汲取的事故教训:
1、各综队组支架工在处理支架加长段时,要严格执行措施规定,防止在处理支架加长段时顶梁突然降落。
2、工作面过断层过程中,在见底后要及时缓慢挑顶,保证顶板平整,逐步抬高采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机组司机在割煤过程中,要严格按规程要求割煤,当出现伞檐时,必须及时返刀挑顶,不得在留有伞檐的情况下强行继续割煤。
4、过断层期间找底过程中,每进一个循环,前溜必须下落50mm,防止出现相对漂溜而造成降低采高。
5、顶板破碎或煤墙片帮宽的情况下,支架及时超前拉出,超前架采高不足时,可反复升降前梁挤压顶煤放顶,保证前梁高度,不得影响下一循环正常割煤。
6、各工种作业前一定要对作业现场所认真进行危险源辨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7、互联保人在作业时一定要在现场监护到位,互联人员有违章作业现象,必须立即制止,防止发生事故。
8、跟班队干、班组长是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监护到位,教育管理到位。
9、安全调度要切实加强安全员的责任心教育,加强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监护力度。
10、包保小组、业务保安科室切实起到包保、业务保安作用和范职工行为,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11、各队组要结合四季度安全管理文件规定,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和不足,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