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矿业矿井灾害性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2.10.3.1 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图2、3)
2.10.3.1.1王家寨煤矿成立灾害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决策、协调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灾情发生后由矿组织进行自救,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救护大队及所属各矿求援,仍不能缓解时由矿总指挥部向当地政府和驻军联系请求支援。
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职责:应急救援工作诸事项的决断权。矿所有资源的调配权。申请外部应急资源的决断权。
副总指挥: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掘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
职责: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分管的救援队伍,开展相应工作;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防工区区长、运搬工区区长、医务室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职责: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确保落实到位。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附表1)。
2.10.3.1.2矿灾害性天气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1)抢险救灾组
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安监站站长、通防工区区长和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2)技术专家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地测副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通防科长
主要职责:
①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④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矿卫生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运搬工区区长。
主要职责:
①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②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③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④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4)物资供应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成 员:经营办公室主任、仓库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③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警戒保卫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保卫部部长
成员:矿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主要职责:
①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及党政办公室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②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③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7)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由工会、劳动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③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保卫部部长、汽车队队长、食堂主任和事故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②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2.10.3.2指挥机构及职责
2.10.3.2.1调度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负责应急调度指挥,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变化和应急调度情况,传达领导指令传达总指挥命令;
⑵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⑶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
⑷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⑸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⑹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⑺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⑻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⑼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⑽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2.10.3.2.2党政办公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⑵接收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⑶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
⑷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0.3.2.3安监站: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⑵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⑶参与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的事故调查,负责向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⑷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⑸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10.3.2.4矿卫生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