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矿业矿井灾害性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10.3.2.5经营管理办公室、机电科、物资供应部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10.3.2.6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防工区
⑴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⑵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⑷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⑸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2.10.3.2.7财务部: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2.10.3.2.8劳动人事部: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和参与事故调查等。
2.10.3.2.9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2.10.3.2.10其它: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10.4、预防与预警
2.10.4.1危险源监控
2.10.4.1.1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2.10.4.1.1.1定期组织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
2.10.4.1.1.2及时掌握新泰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预警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
2.10.4.1.1.3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的检查。
2.10.4.1.1.4灾害性天气造成35KV架线倒杆、断线,立即下达撤人命令。停电造成矿井主扇风机停机半小时,下达撤人命令。
2.10.4.1.2灾害性天气预防措施
2.10.4.1.2.1井下人员撤离程序
2.10.4.1.2.1.1 具体升井撤人顺序为:
(1)-700主、副暗斜井施工人员。
(2)8201、8202工作面、八采施工人员。
(3)1412轨道巷、一采区四层轨道下车场岗位工和其他辅助人员、1412、一采四层工作面施工人员、一采区四层泵房岗位工。
(4)五采区二层煤柱工作面、五采区四层轨道上山、运输上山、五采区四层轨道上山、运输上山岗位工、五采变电所、-510总回风巷岗位工。-510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岗位工。
(5)下组煤轨道暗斜井、21102轨道(运输巷)巷、21103轨道巷(运输)巷施工人员。11煤工作面
(6)一采区四层轨道上山岗位工、一采区回风上山岗位工、一采区配电所岗位工、一采区南煤仓装车点。
(7)-350大巷电车司机、翻罐、井底车场所有的施工人员,-350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岗位工。
2.10.4.1.2.2技术科要切实做好水文观测工作与矿井地质工作,并按照矿井实际情况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并且做到计划内容齐全,措施得当,按时完成防治水工程项目。
2.10.4.1.2.3各有关单位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天向气象部门了解气象信息。对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气象信息,预防灾害天气突变。
2.10.4.1.2.4调度室值班人员与地方水利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协议,水利部门水库泄洪放水、河流行洪等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2.10.4.1.2.5对矿井防挡水设施(密闭墙墙和防水煤柱等),要定期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水患威胁。
2.10.4.1.2.6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前后的巡查工作,汛期和暴风雪前、后,加强地表巡查和水害排查,加强地面供电站及线路巡查排查,特别是雨前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10.4.1.2.7灾害天气和防汛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值班。配备足够防洪、防汛、防雷击、暴风雪抗灾的物资和人力。
2.10.4.1.2.8配备完好的工作、备用和检修设备(如排水泵、电器设备),按期检测和维护,制定检测维修制度。
2.10.4.1.2.9施工人员要爱护通讯设施,接电话后及时挂合,以确保通讯畅通。
2.10.4.2预警行动
2.10.4.2.1预警
2.10.4.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停产撤人:
a.邻近河流域发生大到暴雨以上降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立即停产撤人,发出预警。
b.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线发出预警。
c.矿区上游水库发生满库、漫坝、溃坝险情,发出预警。
d.发生大于200mm的暴风雪时,立即停产撤人;
e.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暴风雪、冰凌等自然灾害,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线路倒架断线引起跳闸,影响矿井总停电时立即停产撤人。
2.10.4.2.1.2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暴风、雷雨、暴雪、冰凌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线路遭雷击接地、倒架断线、短路引起跳闸,影响矿井总停电时发出预警。
2.10.4.2.2预警的方式、方法
2.10.4.2.2.1根据天气预报及本矿观测降雨量、水位等情况,相关单位电话、传真通知和相关人员电话、书面汇报。
2.10.4.2.2.2 接到上游水库电话放水通知或者相关人员汇报。
2.10.4.2.2.3 接到职工、家属或有关人员汇报水库溢坝、溃坝通知。
2.10.4.2.2水灾事故预警方式、方法
电话汇报或相关部门电话通知以及传真。值班调度值班主任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立即命令停止工作,按照既定的避灾路线撤离升井。值班矿长及其他矿领导,信息经过分析后,采用井下群呼系统通知现场受水害威胁的井下工作人员按照既定的避灾路线撤离升井。
2.10.4.2.3水灾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
矿调度室接到灾害性天气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安监站长及有关部门,由矿长负责全权指挥,矿长下达相关命令,调度室值班人员采用电话下达命令。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并立即报告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2.10.4.2.3信息的发布程序
⑴达到预警条件,调度室要立即组织撤人,并上报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
⑵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矿领导,矿领导及时上报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10.5 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b)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c)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d)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e)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2.10.5.1水害事故报警系统及程序
2.10.5.1.1险情发生时,由调度室负责向值班矿长汇报。
汇报程序:水害事故地点→矿调度室→值班领导→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救护队
2.10.5.1.2值班矿长根据险情发生地点,安排调度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受威胁其他区域撤人抢险命令,按救灾程序组织救灾,发布救灾信号。
所有救灾值班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调度室待命。
2.10.5.1.3调度井下人员撤离及抢险人员到位情况。
2.10.5.1.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和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10.5.2现场报警方式
地面要害场所、井下各地点均安设电话,现场工作人员发现透水、突水征兆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汇报调度室。调度室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井下电话直接拨“9”。安监站24小时值班电话8226。
2.10.5.3全天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为了保持井上下电话畅通,电话维修组必须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