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技术标准
起重设备技术标准
1、根据起吊物体的形状、重量、体积选择合适的起重器具和方法。
2、起吊前应认真检修起吊器具的完好性及可靠性,不准超额定起吊量。
3、起吊物体必须捆绑牢固,起吊中心要与物体重心一致,使起吊物保持平衡稳定,对较大,超长物件要设防悠绳。
4、物体捆绑处有棱角的要用木板或胶皮衬垫,防止割绳。
5、捆绑后的剩余绳头,须敷在吊钩或重物上绑好。
6、正式起吊前要先进行试吊,吊离地面50—100mm后检查有无异常,确认无问题后,再正式起吊。
7、起吊过程中,不准站在起吊物上,用人体平衡物体,不准用手校正张紧的绳索。
8、起吊过程中,如发现捆绑松动,器具异响应立即停止起吊,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起吊时,重物下方,不得站人或逗留。
10、拉倒链时,应缓慢平稳,不得硬拉硬拽,拉链方向应与链轮一致,防止卡链或掉链。
11、使用千斤顶起重时,千斤顶应放置平稳,上下垫以坚韧木板,防止滑脱。
12、千斤顶应与被顶物件水平或垂直,防止歪斜。起升高度不得超过铭牌规定。
13、在起升过程中,要边起边垫住重物,防止失压或滑脱。
14、用2台千斤顶起升同一重物时,要保证其负荷分配均匀,起升一致。
15、装车时重物的重心应位于盘车中央,下面应垫以木板,捆绑牢固,不得超宽、超高、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