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硐室、移动配电点日常检修技术标准
机电硐室、移动配电点日常检修技术标准
一、矿用高压隔爆开关(装置):
1、填写停电工作票,由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电检修,严禁无计划停电检修。
2、停电后,应将高爆开关隔离插销拉出闭锁。
3、检修地点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对地放电或使用摇表。
4、停电后,须验电、放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
5、使用高压验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慢慢接近电气设备,且应有人监护。
6、对地放电,先将导体的一端接至接地母线上,然后用钳子夹住导体的另一端,慢慢地接近放电设备,至放电完毕。
7、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值,运行中电压为6KV时,不低于250 MΩ。
8、操作(蓄能)机构动作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分、合牌指示正确。
9、闭锁装置牢固可靠,联锁装置动作正确。
10、隔爆接合面不可有锈蚀及油漆,如有应处理干净后,再涂防锈油。
11、观察窗透明度良好,无破损、无裂纹。
12、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
13、接高压电缆头时,螺丝要拧紧,不得松动,以防过热。
1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15、井下有值班员值班的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据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
16、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采区变电所或配电点,或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17、高爆开关的短路、过流保护整定值正确,保护动作可靠,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二、矿用变压器:
1、填写停电工作票,经矿调度同意后方可检修。
2、将所带变压器高爆开关停电,并将其高爆开关隔离插销拉出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
3、停电后须验电、放电,使用仪器、仪表时,须作业地点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可超过1%,方可使用。
4、变压器一、二次瓷瓶保持清洁,无破损、无裂纹、无放电痕迹。
5、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
三、移动配电点:
1、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2、检修时要带齐所用工具、仪表、用品。
3、喝酒人员严禁下井。
4、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严格执行验、放电制度。
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高压同时封三相短路地线。
6、电气维修电工从事电气作业,必须有2人以上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7、在有可能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不经联系盲目送电或约定时间送电。
8、送电合闸操作顺序为: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先合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开关,停电顺序与之相反。
9、禁止带负荷拉或合刀闸(隔离开关)。
10、严禁在井下带电操作高、低压电气设备。
11、检修电气时,只有在瓦浓度低于1%时,方可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检修,用导体对地放电,使用电工仪表测试。
12、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
13、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行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14、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15、移动变电站应定期进行远方试验(1个月),补偿装置不能任意改动。
16、使用仪表进行测量时,应1人操作,1人监护,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测过之后,须将导体放电。
17、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听从负责人指挥,防碰人和损坏设备。
四、矿用低压隔爆开关:
1、填写停电工作票,经矿调度同意后方可检修。
2、将所带本分路的高压开关停电,并将其高爆开关隔离插销或小车拉出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
3、停电后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进行验电、对地放电。
4、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佩带电工常用工具及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
5、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原有性能。
6、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应保持完整,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不得随意更改整定值。
7、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8、更换馈电开关接线柱及更换盘芯时:
1)将本开关前一级电源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变电所要派专人看守开关。
2)停电后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验电、放电。
3)所用扳手将螺母卡牢,以防滑脱,防爆面将手划破。
4)所拆下的螺丝要保管好,以便恢复时使用。
5)将坏接线柱或盘芯取下更换新的后,用原螺母将接线柱或盘芯固定牢固。
6)将接线室及转盖防爆面涂防锈油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