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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5-14 13:56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科学引用文献,杜绝毕业设计(论文)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

  一、检测对象

  安全工程和消防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届、申请提前毕业和外院修读我院专业的本科生。

  二、抽查范围

  所有拟参加答辩的毕业生,各专业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检测。

  三、检测时间

  初次检测时间预定为答辩前第三周周一;初次检测不合格的学生,可进行为期1周的修改,最终检测时间截止至答辩前第二周周末。

  四、检测标准

  1、本科毕业设计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合格(安全工程专业矿井概况及基础资料部分不参加检测;消防工程专业建筑概况及基础资料部分不参加检测)。

  2、本科毕业论文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合格。

  五、检测结果的处理

  1、初次检测时如无法提交设计(论文),取消答辩资格。

  2、初次检测合格的学生,可以直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初次检测不合格的学生,需填写《安全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修改说明》。

  4、修改后,经学术不端检测仍然不合格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5、修改后,经学术不端检测仍然不合格,但确实存在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可申请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讨论,以确定能否参加答辩。

  六、关于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免试研究生

  1、申报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免试研究生必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

  2、推荐校优的文字复制比≤15%,推荐省优的文字复制比≤10%。

  3、检测不合格经修改后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取消评优资格。

  七、本办法自2013届本科毕业生开始试行。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工程学院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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