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科学引用文献,杜绝毕业设计(论文)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
一、检测对象
安全工程和消防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届、申请提前毕业和外院修读我院专业的本科生。
二、抽查范围
所有拟参加答辩的毕业生,各专业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检测。
三、检测时间
初次检测时间预定为答辩前第三周周一;初次检测不合格的学生,可进行为期1周的修改,最终检测时间截止至答辩前第二周周末。
四、检测标准
1、本科毕业设计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合格(安全工程专业矿井概况及基础资料部分不参加检测;消防工程专业建筑概况及基础资料部分不参加检测)。
2、本科毕业论文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合格。
五、检测结果的处理
1、初次检测时如无法提交设计(论文),取消答辩资格。
2、初次检测合格的学生,可以直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初次检测不合格的学生,需填写《安全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修改说明》。
4、修改后,经学术不端检测仍然不合格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5、修改后,经学术不端检测仍然不合格,但确实存在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可申请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讨论,以确定能否参加答辩。
六、关于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免试研究生
1、申报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免试研究生必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
2、推荐校优的文字复制比≤15%,推荐省优的文字复制比≤10%。
3、检测不合格经修改后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取消评优资格。
七、本办法自2013届本科毕业生开始试行。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工程学院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