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运煤业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鑫运煤业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在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或老空、老巷贯通时,为防止通风、瓦斯、水、火、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专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2、巷道贯通前,相向巷道20米以外必须停止一个掘进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并下达贯通通知,撤出人员,保持正常的通风和瓦斯检查。
3、正常掘进的工作面,在巷道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到现场统一指挥。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必须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通风情况和瓦斯浓度,当瓦斯超限时,先停止在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进行处理。只有在两工作面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放炮。
4、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专人进行警戒,并有警示牌。放炮后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只有在两个工作面都正常时,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5、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掘进巷道在穿透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巷道在贯通前,生技科应先拟定准确的测量图,随时掌握巷道进度,及时安排进行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设施准备。
6、对特殊地段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贯穿事故的发生。
7、巷道贯通后,通风科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整通风系统,进行风量调配,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