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运煤业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规定
鑫运煤业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的规定,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做到编制格式统一,内容规范,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科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编制。
(二)《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报公司批准。
(三)在每季开始前15d,矿技术负责人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四)《计划》按下列要求贯彻执行:
1.已批准的《计划》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
2.已批准的《计划》应立即向全体职工贯彻,使全体职工熟悉避灾路线,各基层单位的领导和主要技术人员应负责本单位职工学习,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过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职工和个人,不准下井工作。《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五)已批准的《计划》连同所附工程图和表册,应分别送交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矿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部门、矿安全管理部门、矿山救护队各一份。上述单位和领导人应经常或定期检查《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计划》编制必须包含的内容
第一章、组织领导及采场安排
第一节、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组织领导
第二节、矿井采场安排情况
第二章、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矿井外因火灾隐患分析
第二节、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
第三节、矿井外因火灾发生时的处理
第三章 矿井内因火灾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煤炭自燃隐患重点分析
第二节、防治自然发火隐患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煤层自然发火的处理
第四章 矿井瓦斯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矿井瓦斯防治的重点
第二节、防治瓦斯爆炸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第五章 矿井煤尘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主要尘源及易发生煤尘爆炸地点的情况分析
第二节、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第三节、发生煤尘爆炸后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 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事故预防与处理
第一节 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原因分析
第二节 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预防措施
第三节 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第七章 水灾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回采工作面水灾情况分析及预防措施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水灾情况分析及预防措施
第三节、防止注浆溃浆的措施
第四节、发生突水、溃浆事故后的处理
第八章 发生火灾、水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的避灾路线
第一节 采煤工作面发生水灾、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的避灾
路线
第二节 掘进工作面发生水灾、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的避灾
路线
第九章 主、副井或井底车场附近发生火灾进行反风时,井下人员的撤离路线
第十章 矿井顶板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计划
第一节 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分析和预防
第二节 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处理
第三节 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分板和预防
第四节 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处理
第十一章 主井提升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可能发生提升重大事故的情况分析:
第二节、预防发生重大事故的措施:
第三节、处理重大提升事故的措施:
第十二章 主要运输系统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三章 供用电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第一节、供电事故
第二节、用电事故
第十四章、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及避灾方法
第一节、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第二节、利用自救器自救
第三节、通讯、压风、防尘系统“三条线”的应用
第四节、现场急救方法
第十五章 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附表:
一、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
二、井下灭火器材配备表
三、井下消防材料库统计一览表
四、井上消防材料库统计一览表
五、本年度灾害预防工程排查表
附图:
一、矿井通风系统图
二、矿井避灾路线图
三、矿井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设备布置图
四、矿井井下通讯系统图
五、矿井防尘及消防管路系统图
六、矿井井下排水、压风管路系统图
七、矿井井上、下对照图
八、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