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设备配件回收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各基层单位设备配件的领用回收程序,加强周转物资的重复利用和量化管理工作,促进矿井机电管理上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成立设备配件回收领导小组
组 长:惠本利
副组长:郭建军 马占清
成 员:杨鹏民 贾文艺 郭 瑞 刘少林 翁明月
高士岗 汪腾蛟 惠作利 高 春 范通恒
秦 峰 高 辉 刘树平
第二条 回收管理办法
(一)生产办机电组根据生产接续及月度作业计划月初向各单位下达详细的物资回收通知书。各单位应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回收工作。
(二)回收原则执行“领新交旧”制度,以新设备配件出库单日期算起,三日内将被替换设备回收入库,以便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安排修复利用、上交、申请报废进行分类管理,以最短的时间盘活资产,提高设备利用率,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给予处罚。
(三)驻矿供应站负责将库容面积划定区域,按照设备类型、完好与否分类存放,挂好标牌,做好对各种回收设备的分类、登记、存储保管的管理。
(四)电缆回收必须上盘,由回收单位、供应站提供电缆完好程度、规格型号,使用地点及回收原因。机电组负责核实数量,库管员指定盘放地点及回收入库单各项内容的填写工作,建立台帐,挂牌管理。
(五)回收修复件委托修理要办出库单,出库单必须由矿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放,修复完毕持出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以保证出入库数量一致。
(六)机电科会同经营办对回收设备、配件、物料每月进行抽查核对,发现实物与回收单数量不符、管理不善造成二次损坏严重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并进行经济处罚。
(七)无修复利用价值的废旧物料堆放影响到其它设备存放时,通知回收领导小组进行废旧鉴定,废旧物资报公司服务站处理。
(八)考虑工作效率问题,将回收工作安排为每天早班,节假日照常,库房24小时保证有人。
第三条 业务核算流程
(一)验收入库。
1、回收的废旧(周转)物资一律分类别、分新旧进行建帐管理。
2、台帐管理由供应站根据经营办、供应站、送交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的回收票进行登记,每次的回收验收入库票由送交人及时(最迟不得超三天,每月25日的回收票,不得超27日11:30)送交经营办、机电组,否则每迟一次罚款50元。
(二)出库
各单位每次需领用回收物资都必须填制专用的回收物资领料单,由机电组及分管矿领导审批后,供应站方可发料。
(三)其他
1、本月1日到本月31日为一个月度核算周期。
2、每月末,经营办将由专人去供应站签收(核对)供应站回收物资的收发结存台帐。
3、每月末,由经营办根据月初机电组下达的回收计划对各单位当月的回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超欠计划部分,按物资原值的30%进行对等奖罚。
4、今后,各基层单位在认真完成回收数量的同时,必须配合供应站、机电组搞好回收物资的码放整理等工作。否则,将依据情节轻重每次给予50-200元罚款。
第四条 废旧物品回收标准
序号 物料名称 回收率 备注
1 185mm2电缆 100%
2 185mm2以下(高压) 100%
3 10mm2及以上电缆 95% 低压电缆
4 10mm2及以下电缆 90%
5 通讯线 90%
6 皮带件 100%
7 皮带 95%
8 U型卡子 100%
9 LAD皮带架穿销及螺丝 80%
10 单体支柱 100%
11 截齿(新) 100%
12 截齿(旧) 80%
13 胶管(用) 80%
14 胶管(废) 70% φ50及以下90%
15 哑铃销(新) 100%
16 哑铃销(旧) 95%
17 弯锚杆 100%
18 电缆钩 98%
19 钢轨钢梁 100%
20 钢丝绳 90% 各种规格
21 废钢带 100%
22 普通焊管 100%
23 闸阀 100%
24 快速接头 98%
25 各种接线盒 100%
26 五小电器 100%
27 接链环 95%
28 旧油 70%
29 油桶 100%
30 大型设备及部件 100%
31 高压水管(旧) 95%
32 各种型号液压管(旧) 80%
33 顺槽皮带木垫板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