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油脂管理制度
第一条 油脂管理采用“五专”,即专用油抽子、专用油桶、专用过滤器、专用防罩、专人管理。
第二条 储油站必须做好防护工作,按油脂种类编号设标志牌存放。
第三条 储油站必须有足够的、完善的防灭火器材。
第四条 加油工具严禁混用。
第五条 必须由专人负责加油。
第六条 加油部位表面不干净而盲目加油,对责任者严肃处理。
第七条 凡需重复过滤而私自减少过滤次数的,严肃处理。
第八条 凡需打开盖加油的,必须用苫布挡住不结实的煤顶。
第九条 各种油管备用时,两端必须用白布包扎。
第十条 定期对各部位油脂进行抽样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