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第一条 合理分解成本指标,及时与各二级单位签定经营承包责任书,把成本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第二条 在认真统计分析以前年度各单位生产成本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考虑各单位下一年的生产任务、工作环境、设备状况等因素,适时组织生产、经营等部门对各单位下一年的成本指标进行了详细的测定,并在当年工作会上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各二级单位。矿对二级单位分解落实的主要指标为材料费、水电费、办公费、生产车辆使用费。
第三条 制定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召开经营分析考评会。
第四条 为了确保每年生产经营总体目标的实现和内部生产经营环节的协调运作,我们在全面分解落实年初确定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基础上,与之相匹配建立了各二级核算单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各单位生产(工作)任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班组建设)、机电管理、煤质管理、经营管理、精神文明(含党、纪检、工、团工作、计划生育、环卫、综合治理)等成果全部纳入定量或定性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矿对各二级单位结算效益工资总额的依据。逐月依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各单位的工资总额。同时对核定的责任成本实行奖罚,兑现办法即:按责任成本节超额的20%进行将罚,分月度、季度和年度兑现。月度兑现节超奖罚额50%,季度兑现节超奖罚额的30%,年度兑现节超奖罚额的20%。
第五条 为了分析原因,寻找差距,制定措施,坚持每月七日召开生产经营分析会。在会上通报上月的经营结果、剖析各单位成本节超的原因,找准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提出整改和补救措施,并逐条逐项落实到相关单位。
第六条 强化管理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班组核算的作用。班组核算工作能为节约成本起到切实的推动作用,要把系统的指标进一步分解到系统内的各个岗位,根据每一岗位在某一系统中材料消耗量的大小确定出具体岗位材料节超奖罚的比例,并确定各系统的负责人。这样使各单位各系统各岗位的每一个人员都与材料的节超奖罚进行挂钩考核,使材料节超奖罚真正以制度的形式落实到人头。
第七条 加强修旧利废和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在修旧利废方面,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作用,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及修复利用,调动广大员工在材料、配件使用中坚持有旧不领新、能修不弃、节约成本的意识,要求各单位要根据每月各自成本的节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节支降耗活动,鼓励职工进行小改小革、发明创造,想方设法降低本单位的成本支出。回收材料都要办理入库手续,由供应站和矿上双方记帐,并且每一季度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同时制定专门的回收管理办法,对材料配件的回收率和回收价格做明确规定。在保证安全送电的前提下,对各种能回收的电线全部回收,同时进行修补利用。
第八条 采取加大包机、点检的力度,加强对设备的预防性检修。机电管理部门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与使用单位一起出主意、想办法,从技术、质量、安装、维护、使用等方面找原因、提措施,加强机电的现场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的机电事故,从而减少配件的消耗。同时总结经验,充分协调检修与生产之间的关系,采取动态与静态检修相结合的新理念,特别是把综采队和机运队的检修时间统一起来,根据仓位情况,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安排不同程度的检修时间,这样在保证产量完成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对设备进行了保养和预防性检修,从而使配件消耗量降低。
第九条 注重生产技术环节管理,优化工程设计,从源头上降低消耗。
第十条 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的优势,尽量减少成本的支出。
第十一条 严格控制外委工程费用支出。根据生产需要确需外委的工程由生产办提出报告,经总工程师、分管处长、处长共同研究制定施工方案,并进行会签,然后由经营办编制预算后,由生产办具体组织实施。工程成本一次核准,超额部分不予结算。工程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施工情况。在工程进行验收后,要编制详细的工程盘点表(包括零星工程)。盘点表要保持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不准改动。盘点表分别由生产科、经营办、分管领导、处长审批签字后作为有效的结算依据,否则不予结算。
第十二条 加强临时用车、用工的管理。正常的用车、用工由生产单位自己承担(包括综合性管网的铺设、标准化管理)。计划外用车统一由生产指挥中心核定工作量,报分管处长审批后调度室统一安排。属于各单位工作范围内发生的临时性用工用车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自己承担。未经审批和补办手续的用车用工,一经发现一律不予结算。
第十三条 材料、配件的领用严格执行矿《材料配件领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来客招待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安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在处食堂就餐。确实需要在外面招待的,经处长同意后在控制标准内安排,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 办公费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列出计划,分管领导、处长审批后由办公室根据公司规定统一购置、保管、发放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办公费实行年初核定,办公室按月进行考核,年底按节超额的100%进行一次性奖罚。
第十六条 严格控制出差人员次数。 矿里安排到矿区以外地区出差的人员,首先要填写公出审批单,经分管处长、处长签批后方可出差。出差人员必须按公出审批单注明的路线、时间往返,绕道及延时返回的差旅费不予报销。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乘机的不予报销机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