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机电一体化”专升本、专科函授班学习管理办法
为全面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确保矿校(内蒙古科技大学)联合办学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学员在矿集中面授辅导、参加成人高考、答辩期间各单位予以大力支持,学员参加学习以出勤对待。
第二条 学员必须遵守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学管理制度,必须保证面授期间听课时间,每门课面授课时数按年度培训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规定执行,每门课程听课时间不得少于规定课时的80%,否则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每学年有三门课程听课时间少于规定学时80%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习,取消学习资格,学费、押金不予退回,学院和矿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学员在面授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迟到、早退一次扣押金20元,累计5次以上者,扣罚全部押金;每门课程旷课一次扣押金50元,累计旷课3天以上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并扣罚全部押金。
第四条 面授期间由授课教师和班主任共同对学员考勤,学习结束后公布考勤情况。
第二章 请假制度
第五条 学员在面授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单位工作急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经营办主管培训人员同意后方可请假。学员请假累计超过课时一半以上或跟班学习有困难者,劝其退学。
第六条 学员因个人急事请事假3天以内者,由授课教师批准,3天以上者需经经营办主管培训人员批准,请病假者需医务所出具诊断证明。
第七条 学员需独立、及时、认真地完成作业并按时上交。
第八条 未按规定时间上交作业者每次罚款50元并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试的资格,扣除全部押金。
第九条 实行闭卷考试,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试卷,不得互相交流、旁窥、夹带、抄袭,一经发现,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扣罚全部押金。
第十条 不及格每门交补考费100元,下一学年开学前进行补考。一学年内经补考后仍累计有3门课程不及格者视为没有学习能力,取消学习资格。
第四章 学费奖励制度
第十一条 为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本期函授班实行学费先行自付,按学习成绩进行奖励的激励办法。
第十二条 学费奖励评定办法
一、学员参加全国成人考试并被录取后享受奖励。
二、根据年度教学计划规定,学员完成本年度课程,各科考试全部及格,无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不良记录,按考试成绩分为三个等级,实行年度奖励。
(一)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者,本科班学员奖励1800元;专科班学员奖励1500元。
(二)考试平均成绩在70-84分之间者,本科班学员奖励1200元;专科班学员奖励900元。
(三)考试平均成绩在60-69分之间者,本科班学员奖励800元;专科班学员奖励500元。
(四)奖励所需费用从教育培训费中列支。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每学年开学前需按时交纳下一学年学费和押金。本科班学员学费每人每年1800元,专科班每人每年1500元,押金每人500元。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