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为全面提高我矿工程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两级公司颁布实施的《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矿内综采队、连采队和综掘队以及外委施工队伍。
第二条 矿成立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 任: 杜善周
副主任: 惠本利 李永勤 张怀国 武子生 胡养年
郭建军 马占清 陶志勇 翁明月
成 员:丛 利 陈卫彪 冯宝文 叶庆树 刘少林 杨 真 高士岗 汪腾蛟 高 春 惠作利 范通恒
质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办公室主任:
丛利(兼)。
职责:负责质量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负责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工程施工中难点问题、组织工程质量考核、日常监督检查等有关质量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 检查程序
(一)工程质量检查分旬检、日常检查两种形式。
(二)每旬进行组织旬检,由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
(三)日常检查由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各工作面、施工地点工程质量的检查。
(四)检查情况通报和相关奖罚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奖罚办法进行,奖罚在每月工资总额或工程款中兑现。
第四条 各矿属施工单位及各外委施工单位必须成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明确各级单位的质量专职或兼职负责人,上报质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条 日常检查及月末评级考核依据神东公司《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 日常检查结果在调度会通报,若发现质量问题依据本办法第七、八项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并给予质量负责人和责任人经济处罚。
第七条 旬检、月末验收均根据《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精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按公司新修订的检验评定表执行)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打分。
第八条 日常检查不进行打分,但不合格项目将计入旬检;对质量事故当日进行通报和处罚。
第九条 定级标准
(一)掘进工作面(附评定表)
1、优良:保证项目以及基本项目检查点全部合格,综合得分90分以上,资料齐全、完整、真实。
2、不合格:综合得分90分以下。
(二)综采工作面(附评定表)
1、优良:综合得分90分以上,资料齐全、完整、真实。
2、不合格:综合得分80分以下。
第十条 奖罚办法
奖罚办法分日常奖罚和月底综合奖罚两种,日常奖罚在当日调度会通报,月底在工资总额或在工程款中兑现;综合奖罚在全矿月度生产、计划、经营分析会上通报,并在当月工资总额或工程款中兑现。
罚款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对工程质量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挪做它用。
(一)、日常奖罚
重大质量事故处罚
1、对事故单位处罚3000-10000元,不合格巷道不计进尺,不予结算工资。
2、对事故责任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处罚100-1000元,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建议矿行政给予行政处分。
3、矿属单位全年若出现三次重大质量事故,取消集体评优及质量责任人评优资格;外委施工单位全年若出现两次重大质量事故,报公司取消该单位在榆家梁煤矿施工资格。
4、重大质量事故包括:
a、未按照设计要求开工巷道(包括联巷),影响到其它巷道施工的。
b、无激光或中线掘进,造成巷道中心严重跑偏(500mm以上),影响使用的;
c、 巷道全宽超400mm或欠400mm以上、中线左右超400mm或欠400mm以上,巷道超高500mm或欠500mm以上。
d、锚杆间排距超过设计200mm,扭矩、锚固力未达到要求,造成局部冒顶的。
e、漏打锚杆超过30m2或锚杆数量严重短缺,造成局部冒顶的。
f、超空顶作业,造成局部冒顶的。
g、喷浆时无厚度检查孔或喷浆厚度不够,欠喷20mm及以上。
h、标号严重不够设计值。
i、砼底板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如强度、厚度、平整度严重不符合设计要求。
j、梁端距超过700mm,两巷超前支护不及时,造成局部顶板冒落影响生产4小时及以上的;
k、发生支架倒架或被压死事故,影响生产4小时及以上的。
l、严重丢顶、丢底造成采高较低,煤机无法通过,需要人工挑顶、拉底。
一般质量事故处罚
a、不合格巷道不计进尺,不予结算工资。
b、对事故责任人和质量负责人处罚100-500元罚款;
c、一般质量事故包括:
(1)巷道全宽超0—200mm、高度超挖200—400mm、欠挖-200—0;
(2)巷道偏离设计中心线100—400mm,且连续长度超过5米以上;
(3)连采掘进两帮台阶超过50mm,顶底台阶高度超过100mm;
(4)漏打锚杆超过25m2或锚杆数量严重短缺,无法用锚杆机补支,需要人工补支。
(5)锚杆间排距不按照设计或《标准》要求施工,间排距误差超过-100—+100mm。
(6)资料不全或竣工时无竣工资料的。
(7)抹角尺寸超过3m(4-2煤3.5m)或未采取加强支护(该联巷不计进尺)。
(8)喷浆厚度不够,欠喷10—20mm。
(9)标号不够设计值。
(10)砼底板施工出现质量问题,如强度、厚度、坡度、平整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11)煤壁伞檐长度超过1.75M,最大突出部分超过500mm。
(12)支架、刮板机、煤壁严重不直,两出口不畅通,有严重安全隐患;
(13)支架连续5架接顶不实、空载支架超过五架。
(14)底板松软时,两巷超前支护的单体未穿铁靴,致使单体钻底超过200mm。
(15)支架顶梁与顶板不平行,最大仰角、俯角超过7°。
(16)支架、刮板机上窜下移量超过一个支架宽度,支架间明显错差,相互咬架超过3架。
(17)上、下出口超前支护单体数量不够,防倒绳未栓(1柱以上)。
(18)上、下出口安全距离不足700mm。
(19)工作面支架端头冒落高度大于300mm5架以上。
(20)工作面生产中护帮板未伸出、未支护到位5架以上。
(21)工作面及两出口积水,浮煤长度5m,深度100mm以上
奖励
(二)、月底综合考核
掘进工作面,每个超宽台阶扣除本月掘进5m进尺,剩余进尺为基数进尺。按优良测点,不合格测点在总测点中个占的比例,分别与基数进尺相乘,得到优良进尺、不合格进尺。优良进尺乘以1.5倍做为本月有效进尺,不合格进尺扣除。
第十一条 各项处罚或奖励决定由质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报请分管矿领导或矿长批准后,交经营办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需经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并报请矿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质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