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调度室工作标准
第一条 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定期召开调度会、生产平衡会,及时处理基建和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第二条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指令,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和整改。
第三条 及时准确的掌握生产趋势、分析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工作面接替和采掘工出勤率等问题进行专题调度,对生产完成情况按时编制生产日报、周报、月报,提供生产情况分析资料。
第四条 组织均衡生产,抓好夜班生产和月初、季初的生产,搞好综合平衡,及时组织以超补欠,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解决影响均衡生产的问题,保证生产有序进行。
第五条 经常深入采掘一线和施工现场,熟悉生产和建设进展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专题报告或建议。
第六条 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图表和牌板,调度资料要定期归档保管。
第七条 落实领导调度值班岗位责任制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轮流调度值班制。
第八条 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对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基层反映的生产活动情况、以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实地迅速上报。
第九条 加强调度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
第十条 对影响当前生产的问题,调度室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凡涉及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根据上级或领导指示下达问题(隐患)整改通知、调度通知及调度令。
第十一条 参加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审工作。
第十二条 根据上级指示和生产急需,有权调动本单位人力、设备、材料、车辆等,必要时代表本单位对外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