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调度业务保安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安全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和矿里财产安全。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神东分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结合我矿安全生产(施工)的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矿调度业务保安的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方针政策、检查神东公司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落实情况、按时汇报安全动态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矿调度室在制定和参与制定作业前,都要认真审查生产(施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施工)的原则,坚决克服盲目追求生产而忽视安全的倾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第三条 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代表矿值班领导,有权询问安全生产(施工)情况,被询问单位的当日值班领导有责任认真汇报所询问的内容,随叫随到,有问必答,不得找借口拒绝汇报。
第四条 安全调度通知、通报是传达领导紧急指示、进行紧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属于紧急公文,并具有同级正式文件的效力,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 矿调度室在组织日常生产中,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施工组织措施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第六条 矿调度室要严格监督检查各生产(施工)单位对《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必须按照先安全后生产 (施工),不安全不生产(施工)的原则,处理安全与生产(施工)的矛盾。对有争议的问题,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按批示严格执行。调度员有权对因安全状况不好、不符合规程规定、安全措施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停止作业的权力。
第七条 在组织、处理、抢救重大事故时,调度室有权按照领导指示,调动所需的人力物力,分秒必争进行抢救工作。调度室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要按事故汇报程序立即通知值班领导、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以及公司总调度室。
第八条 加强培训,提高调度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使调度人员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较高的处理安全生产问题能力。
第二章 调度业务保安范围
第九条 矿调度室在安排生产(施工)任务时,必须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措施的制定审批和执行情况。
第十条 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和提出安全生产中的合理化建议。坚决贯彻执行安全会议的有关规定,参加事故调查和事故分析处理会议。
第十一条 积极参加重大事故的处理和抢救,尽最大的可能减小事故所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尽快组织恢复生产。
第十二条 做好雨季“三防”,冬季防寒防冻和节假日矿井检修工作,督促和检查上述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 调度室要执行安全询问制度。询问采掘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设备运转情况、有无违章操作、隐患处理情况、询问运输、机电、通风、安装等系统有无隐患、有无违章操作、询问有无计划外停风、停电及瓦斯聚集等现象、询问各类事故和隐患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三章 调度业务保安工作
第十四条 发生水、火、瓦斯、顶板、煤尘、滑坡等重大恶性事故时,值班调度员的工作程序是、
一、接到发生事故的电话汇报时,要记清时间、地点、性质概况和汇报人姓名。
二、迅速向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汇报情况,继续查清实际情况、影响范围、人员遇难情况。
三、根据实际情况向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安委会主任、矿领导汇报值班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奔赴现场指挥抢救工作。
四、根据实情和性质,通知公司总调,派救护车、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医院、辅助运输单位(包括车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根据事故类型、受灾损失、人员伤亡情况,按矿领导指示,逐级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并迅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和安排。
六、在抢救事故中,随时了解事故的发展变化和抢救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记录。如有伤亡者,记请姓名、单位、年龄、工种、籍贯、家庭情况、随时听取领导指示,迅速传达贯彻。
七、在抢救事故中,按领导指示,调动所需人力、物力组织有效的事故抢救工作。
八、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生产。
第十五条 遇有矿井停电、停风事故发生时,值班调度人员的工作程序是、
一、当接到停电、停风的汇报后,迅速查明原因、地点、影响范围、主扇工作状态,做好原始记录。
二、向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汇报,按领导指示,下达命令。如属临时停电,影响主扇运转,立即通知有关业务部门,在符合安全的情况下,开备用风机。
三、当临时停电、主扇停止运转超过十分钟时人员先撤到大巷口、若超过半小时时人员应撤到地面、若局扇临时停风,人员撤到新鲜风流口。
四、故障排除后,需要恢复送电,必须按停送风有关规定执行。
五、故障排除后,主扇、局扇启动前,必须按停送风有关规定执行。
六、当通风实施被破坏,风流发生变化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督促制定安全措施,视具体情况通知总调派矿山救护队抢修通风实施、恢复通风系统。经有关部门验证符合规定,方可送电送风。
第十六条 矿井停电检修,值班调度员的工作程序是:
一、检修前,应详细阅读检修计划内容,熟悉停电、停风、停水的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
二、停电前,要检查各采、掘工作面的 支护是否完整,设备是否存放整齐,电、水路是否关闭。
三、检修开始,应逐次调度检修施工项目开竣工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逐级汇报。重点要害项目应列专题调度。
四、检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恶性事故,不管有无死亡,都要按重大事故抢救工作程序处理。
五、检查结束后需要送电送风,必须设专人指挥,严格检查是否按送电、送风规定执行,当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送风。
六、检修结束试运转,应参加主要项目的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检修结束首班生产,要详细 接受采、掘工作面的汇报和检修地点运转情况的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停采、值班调度员的工作程序
一、工作面安装完毕,应检查试运转验收情况和遗留问题处理情况,验收不合格或遗留问题未处理好的,不允许生产。
二、工作面初采期,应随时调度顶板变化情况、支护情况、特种支架使用情况。如果推到一定距离,老顶仍未跨落,应通知有关领导,组织技术部门现场查看。采取有效措施,方可继续生产。
三、工作面停采,准备回撤前,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是否制定和审批。在回撤过程中,要随时调度工作面回撤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四、工作面回撤期间,通讯电话不能中断。
第十八条 季节性及雨季“三防”、冬季防寒防冻调度工作,要在各级领导和“三防”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第四章 调度业务保安制度
第十九条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矿的各项安全生产命令、指示、指令、规程、规定条例。
第二十条 调度应参加安全生产例会,并贯彻执行会议决定。
第二十一条 调度室必须建立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因事故停产、因安全不好停产的逐级汇报制度。应做好原始记录,认真执行好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 调度室应建立旬非伤亡事故分项统计分析制度,视安全情况,不定期发布调度安全通报。定期召开调度主任安全办公会议。
第二十三条 调度室对人身事故和停产、停电、停风、停热及通讯中断等非人身事故,要立即汇报分公司总调度室。